市农委关于印发《2013-2015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农委关于印发《2013-2015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13〕41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涉农乡镇切实履行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职责,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2013-2015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3月12日

2013-2015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试点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3〕2号)要求,结合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目标要求

在继续推进第一批47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的基础上,将示范镇创建覆盖到所有涉农乡镇,为本市涉农区县申请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目标为:通过2年努力,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体系;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9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达到60%;生产基地组织化率达到80%;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率达到6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依托现有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成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通过增挂牌子、定岗定编、保障经费、完善条件、考核管理等措施,实现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主要承担农业标准化知识的普及、“三品一标”的认证、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等任务。

各村设立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主要负责建立本村种植养殖散户花名册、指导和检查本村种植养殖散户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田间档案记录以及负责本村种植养殖散户农产品抽样送检工作等。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按照“一图二书三员四定”要求,建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一图”指建立全镇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区域分布图;“两书”指责任书和承诺书。一是镇与监管站、监管站与村、监管站内部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二是监管站与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与种植养殖散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员”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和企业信息员队伍体系。“四定”指定区域、定任务、定要求、定考核,明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任务、标准要求、考核目标,做到每个基地都要有明确的监管、协管责任人。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加强农业投入品经销监管,建立农药登记制度、经销台帐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推广农资配送、统防统治;强化生产者安全用药意识,督促和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农兽药,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使用休药期的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通过2年努力,100%的农资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建立经销台账,实行质量安全承诺,无经销和使用禁用农药行为。

(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制订完善主导农产品标准、生产操作规程,建立镇特色农产品标准化项目推广目录;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标准”的推广体系并有效运行;充分利用宣传画、标牌、媒体、网站、报刊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农业标准化的宣传和培训,将主导农产品操作规程按季节、分品种转化为操作卡、明白纸,分发到千家万户,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健全生产档案,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通过2年努力,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指地产农产品种植、养殖按农业标准组织生产者占镇全部种植、养殖者的比重)达到80%。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以蔬菜、水果、生猪、水产品为重点,建立统一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散户档案,要求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每项农事活动,特别是使用的农药(兽药、渔药)品种、浓度、安全间隔期、产品销售对象等,并对档案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地产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2年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指地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中建立质量安全信息档案的面积(数量)占镇种植、养殖总面积(数量)的比重)达到90%。

(六)推进“三品”认证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通过举办“三品”认证培训班,指导填写申请认证材料等形式,重点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适当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通过2年努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率(指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地产农产品占镇地产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到60%。

(七)强化农产品生产组织化和销售品牌化建设

以蔬菜、水果、生猪、水产品种植养殖散户为重点,通过将散户纳入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另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大力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建立“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销售体系,加大对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的地产农产品的奖励,推进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通过2年努力,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率(指加入合作社农户数占镇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80%;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率(指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商标的,以品牌形式销售的农产品数量占镇农产品销售总量的比重)达到60%。

(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要有独立的标准化检测室,有2名专职农残检验员,至少需配备2台农残速测仪、1台冰箱、1台天平、1辆监测抽样车、1台电脑、1台打印机、1台数码相机等设备设施。通过2年努力,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2013年5月)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于5月31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申请表上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6月—2014年10月)

1.落实监管机构、专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制度;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管理人员培训;

4.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认证、生产组织化、销售品牌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

6.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3月)

1.区县农委和光明食品集团组织自查;

2.市农委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有关文件,并建立“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明确目标、措施和要求,加大力度,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确保机构、人员、设备、经费到位。各区县示范镇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尽快落实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和经费,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确保镇监管机构正常运转。

(三)建立考核机制。市农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对示范镇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对好的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撤消示范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个示范镇要明确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每月28日向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报告工作进度;每年11月30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汇总归档。

联系人:雷军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刘东亮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电话:23119605,52163410;

传真:63729666,521634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申请表

2.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表

3.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工作进度安排表

附件1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申请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责任单位:

主管单位:

起止时间: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填写说明

1、申报项目名称用“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表述。其中×××用具体的区(县)示范镇名称。

2、申报单位指承担示范工作的所在镇镇人民政府。

3、责任单位指申请示范镇所在镇的区农业委员会。

4、主管单位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5、起止时间指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

6、本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农委一份、区(县)农委一份、示范镇人民政府一份。

申报单位及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表

镇长分管副镇长单位电话

分管部门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码

通讯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单位网址E-mail

申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申报单位主要荣誉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计划进度

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保障措施

附件2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表

被考核验收单位:考核人员:考核时间:考核总分:

序号考核分类考核要求标准分考核分备注

1组织保障加强领导成立小组成立领导小组1分,下发文件,有具体分工,责任明确1分2

2信息报送明确1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1分,定期向市、区农委报送相关信息材料1分2

3保障措施经费保障建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工作预算资金1

4村级协管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1

5交通保障有专门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用车1

6建立机构队伍镇监管机构队伍成立监管站以镇政府名义发文单独成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

7工作人员有专人负责1分,有5-7人专职从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分2

8工作职责明确监管站工作职责1分,监管员工作职责1分2

9村监管队伍工作人员每村设立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1

10工作职责明确村协管员工作职责1

11建立监管制度一图监管区域分布图建立全镇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区域分布图1分、名册1分、各村种植养殖农户名册1分3

12二书责任书镇与监管站1分、监管站与村1分、监管站内部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1分3

13承诺书监管站与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分,村与种植养殖农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分2

14三员监管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监管员名册1

15协管员建立村级协管员名册1

16信息员建立企业(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员名册1

17四定定区域明确镇监管员每人监管区域1

18定任务制定镇监管站每年工作任务1

19定要求明确监管员、协管员标准要求1

20定考核建立监管员、协管员考核目标1

序号考核分类考核要求标准分考核分备注

21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经销监管台帐制度建立农药审查备案登记制度1分、经销台帐制度1分2

22承诺制度建立农药销售质量安全承诺制度1

23使用监管统一配送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1分,推广农资配送、统防统治1分2

24安全用药强化生产者安全用药意识,督促和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农兽药1

25监管目标2个100%100%的农资经营单位实行登记1分、建立经销台账1分2

26100%的农资经营单位实行质量安全承诺1分,无经销和使用禁用农药行为1分2

27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产品标准标准收集制订收集、制订主导农产品标准1分、生产操作规程1分2

28标准技术推广建立镇特色农产品标准化项目推广目录1

29宣传培训标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画、标牌、媒体、网站、报刊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1

30标准培训每年举办至少一期农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班1

31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将主导农产品操作规程按季节、分品种转化为操作卡、明白纸,分发到千家万户1

32生产档案健全生产档案,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1

33标准化率80%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指地产农产品种植、养殖按农业标准组织生产者占总镇种植、养殖者的比重)达到80%1

3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人员管理电子档案对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全部按照编号进行登记1分、建立电子档案1分2

35工作检查强化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对种植养殖农户档案记录的指导、检查1

36建立档案蔬菜建立统一的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1分、种植农户档案1分2

37水果建立统一的水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1分、种植农户档案1分2

38生猪建立统一的生猪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1分、养殖农户档案1分2

39水产品建立统一的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1分、养殖农户档案1分2

40企业检查镇级监管员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记录的指导、检查1

41档案检查农户检查村级协管员对种植养殖农户档案记录的指导、检查1

42追溯率90%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指地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中建立质量安全信息档案的面积(数量)占镇种植、养殖总面积(数量)的比重)达到90%1

序号考核分类考核要求标准分考核分备注

43推进“三品”认证培训指导专人负责有专人负责"三品"认证工作1分,参加相关培训,有相关证书1分2

44材料申报指导申报单位撰写认证材料,按要求上报材料1

45指导检查指导、检查申报单位投入品等仓库建设1分、生产档案填写1分2

46"三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生产企业90%1分,农民专业合作社70%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分2

47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有1—2家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1家1分)2

48认证率60%“三品”认证率(指通过“三品”认证的地产农产品占镇地产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到60%2

49强化农产品生产组织化和销售品牌化建设组织化推进制定文件制定农户纳入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养殖农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文件1分,制定相关工作推进计划1分2

50专人负责有专人负责农产品生产组织化推进工作1

51宣传培训召开农产品生产组织化推进工作座谈会1分,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1分2

52组织化率80%生产基地组织化率(指加入合作社农户数占镇生产基地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80%2

53品牌化推进奖励制度建立品牌农产品相关奖励制度1分,制定相关工作推进计划1分2

54销售体系建立“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销售体系,大力推进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1

55品牌化销售率60%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率(指在工商注册的,具有商标的,以品牌形式销售的农产品数量占镇农产品销售总量的比重)达到60%2

56完善农产品安全检测检测机构标准化检测室按要求建立镇级农产品标准化检测室1

57建立1-2家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检测点(1家1分)2

58人员培训获得上岗资格证书1分,并定期选派人员去市、区检测中心参加学习、培训1分2

59开展检测定性检测制订全年定性检测产品计划1分,完成全年定性检测任务1分2

60定量送检配合完成定量送检任务1

61合格率99%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残抽检合格率达到并稳定在99%2

62完善制度管理制度有实验室管理制度1分,并按要求开展工作,检测记录完整、真实1分2

63创新亮点特色监管区域特色监管结合本镇农产品生产实际,制订有效的监管方案2

64创新手段新技术运用运用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

说明:评分总分100分,其中6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60分(含)—70分为考核合格,70分(含)—80分为考核良好,80分(含)以上为考核优秀。

附件3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工作步骤主要内容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2013年5月)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于5月31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申请表上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

3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6月—2014年10月)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机构、专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4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管理人员培训

6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创建工作,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认证、生产组织化、销售品牌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7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

8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

9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10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3月)区县农委(光明集团)、镇(农场)组织自查自纠

11市农委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