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的通知

川办函〔2015〕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14年,各地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8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28号)精神,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创建,成效明显,有力推动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监管能力提升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经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考核,省政府认定广元市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认定郫县等2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希望被认定的市、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要

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的先进经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第二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第二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示范市、县名单

一、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

广元市

二、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郫县

阆中市

西充县

广元市朝天区

成都市温江区

青川县

成都市新都区

双流县

蒲江县

广元市昭化区

剑阁县

安县

通江县

旺苍县

洪雅县

广元市利州区

攀枝花市仁和区

理县

宜宾市翠屏区

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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