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拉政办发〔2010〕28号
颁布日期:2010-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中)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全市宏观经济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全市经济发展动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现就切实做好今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程序。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和分管行业特点,将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和提炼,形成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4月2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政府研究室和市发改委。

二、报送资料要求。各有关部门报送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时,要全面反映主要经济指标、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发展和变化,加强纵、横向比较分析,内容要重点突出,对策建议要切实可行、数据要真实可靠。市财政局等有统计报表任务的部门,还应将统计报表与分析报告一同报送。

三、报送单位。须报送今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的单位分别为: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教体局、市农牧局、市农开办、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税务局、市电业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经开区、柳梧新区管委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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