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0]73号
颁布日期:2010-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0]7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

为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的总体要求,现将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纲要》颁布5年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以贯彻《纲要》为抓手,建立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安排,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力度,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全地区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有序推进。但是,贯彻落实中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强化;二是行政监督和评价考核机制有待健全;三是财政保障机制有待加强;四是行政管理体制有待深化;五是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对全面提升地区依法行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

二、认真研究,提出措施。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纲要》和《决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回顾五年来贯彻落实《纲要》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取得的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在制定规划过程中,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对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领导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健全组织机构,做到年度有安排,并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进度和时限,突出重点,明确责任。通过不断总结和完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做到行政决策规范化、公共服务规范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化解争议规范化、行政监督规范化,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工作务于2010年7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制定的规划,报送行署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同时抄送行署法制办。地区各部门制定的规划,报送行署,同时抄送行署法制办。

联系人:王君诚沙塔娜提

联系电话:0901—6223462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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