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地区矿山企业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立即开展地区矿山企业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立即开展地区矿山企业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吐地行办〔2014〕10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2014年6月16日上午11时许,新疆吐鲁番星亮矿业有限公司二矿职工在下井时,矿车发生跑车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当场死亡,1人在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另2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1人轻伤)。事故发生后,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地委书记张文全同志作出指示:“全力救援,及时救治,依法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伊力汗·奥斯曼同志亲临现场指挥,并要求“及时救治伤员,认真调查事故,全力做好善后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吐鲁番星亮矿业“6·16”事故,发生在全国、自治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全地区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之际,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们个别企业、个别部门、个别县(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很不扎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够深入,安全生产大检查未能做到“全覆盖”和“及时有效”,“打非治违”和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地区决定立即在全地区开展一次对所有井工开采矿山和其他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地区所有矿山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各县(市)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结合地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吐地行办传〔2014〕100号)的文件精神,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彻底排查整治辖区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对所有企业要做到一个一个地排查,一个一个地验收,一个一个进行隐患整改,各县(市)分管领导要在验收结果单上签字,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复产,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切实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煤管、安监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违法生产、以包代管、违规托管、安全隐患严重的矿山一律提请县(市)政府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生产矿山企业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照。
三、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儆效尤。做到一矿出事故,全地区矿山企业受警示;一人出事故,全体职工受教育的效果。对于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导致事故发生,以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矿山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严格制定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上报检查信息。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煤管、安监等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检查方案计划,开展对矿山企业的全面检查;道路交通、消防、住建、质监、水利、农机、旅游、文广、教育等部门也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和行业领域监管特点,按照地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吐地行办传〔2014〕100号)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检查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要于6月30日前将检查落实情况报地区安委办。
联系人:李世全8522737(传真)13031207109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