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3年大理名牌产品的决定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表彰2013年大理名牌产品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为深入推进质量兴州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全州品牌培育力度,鼓励更多企业打造名优产品,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大理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程序要求,2013年共评选认定5户企业的5个产品为大理名牌产品。为表彰先进,鼓励创优,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云龙县宝丰乡大栗树茶厂大栗树牌绿茶等5个产品为大理名牌产品。具体名单如下:

云龙县宝丰乡大栗树茶厂的大栗树牌绿茶

巍山县三彝扎染工贸有限公司的三彝牌扎染产品

云南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洱宝牌青梅爽饮料

鹤庆乾酒有限公司鹤庆酒厂的鹤庆乾牌鹤庆乾酒

大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滇峰牌全玻璃太阳能真空集热管

大理名牌产品有效期为三年,自认定之日起计算。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品牌优势,扩大影响,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全州各类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注重创新,积极申报创建各类名牌产品,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做出更大的贡献。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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