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丽政发〔2009〕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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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09〕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有关意见,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以完善农村流通网络为重点,积极扩大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拓宽日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渠道。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新建一批农家店,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全市100%乡镇和55%以上的村委会;加大配送中心改造建设力度,提高配送规模和信息化水平,使商品配送率提高5—7个百分点。市政府确定的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30%(市级财政)和70%(县级财政)进行资金配套并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的政策不变。继续推进“一网多用”、“一店多能”,进一步落实农家店在经营药品、家电、通信、邮政、文化用品等方面的政策。加快农家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建设质量。
(二)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培育完善农产品网络。继续争取扶持一批丽江特色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支持农副产品市场和综合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在各级财政的扶持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入机制,力争每年进行2-3个市场的标准化升级改造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发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实现全程冷链管理,提高鲜活农产品进入冷链系统的比例,降低流通环节损耗,促进农民增收。
(三)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扩大消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农民群众消费积极性;做好产品供应衔接,确保群众购买的下乡家电产品补贴及时到位,扩大农村家电产品消费。
二、以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扩大城市消费
(四)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增加便民服务网点,鼓励并引导购物、住宿、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维修、人像摄影、休闲、保健、娱乐等居民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引导典当、拍卖、直销、租赁等特殊行业健康发展,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五)发展旧货市场,促进循环消费。健全旧货流通网络,在中心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建立旧货市场,在居民社区建立旧家电、旧家具等旧货收购点。鼓励零售企业和生产厂家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等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规范二手汽车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倡导品牌汽车经销商开展二手车经销和置换业务,完善市场信息系统,支持二手车市场改造升级。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企业经营者备案工作。
(六)优化流通网络布局,促进便利消费。加快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步伐,有效实施规划引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把网点规划编制和实施内贸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起来,各县(区)要以县城为重点加大规划编制投入,强化技术支持,加强规划工作,引导城市商业网点合理布局,实现科学发展,力争年内50%以上的县(区)完成以县城为重点的区域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划实施。
三、继续抓好市场运行监测和调控,维护市场稳定
(七)加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监测信息服务功能。加强监测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专用电脑和传真机等设备。做好市场运行分析,启动全市商务预报编辑发放工作。
(八)搞好重要商品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落实省下达我市的粮食储备规模和食用植物油储备任务,积极争取并扩大中央和省级储备肉规模,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成品粮、食用油和猪肉储备体系,确保市场供应。
四、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带动和促进消费
(九)扶持商贸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增强消费引导功能。继续推进连锁经营规模化、管理现代化、业态多样化、组织多元化。支持市内龙头企业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跨区域兼并重组,延伸经营链条。
(十)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实惠消费。积极探索煤炭、钢材、水泥、化肥等生产资料,汽车、大家电、粮食、蔬菜、生鲜食品等重要消费品的专业化物流发展模式,加强规划,切实降低物流成本。以古城区为重点,加快区域性物流区建设。推广先进适用流通技术,发展农产品拍卖、期货、电子交易市场。同时,引导商贸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销售成本和消费成本。
五、改善市场环境,确保商品质量和消费安全
(十一)实施“放心”工程,抓好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继续实施“放心肉”工程,以屠宰厂升级达标改造和推进肉品品质标准化检验为重点,认真抓好猪肉质量安全和畜禽屠宰厂(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严格执法,确保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放心酒”工程,以强化机构建设、开展专项整治等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切实保证百姓饮用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争取年内全市95%的酒类批发企业使用随附单。继续实施“放心菜”工程,充分发挥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现代农产品流通企业对消费的导向作用,引导无公害、绿色蔬菜等食品生产发展。继续开展绿色市场认证。
(十二)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树立商贸行业新形象。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做好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的推荐和考核,开展城镇妇女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为百姓提供安全消费、时尚消费、放心消费的经营场所,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企业创造一流服务,强化市场经济新理念,推进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树立商贸服务企业优质服务的新形象。
六、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搞活流通提供有力保障
(十三)把握机遇,积极推动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切实把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当作流通业发展的重要契机,用好用活用足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加强与省级各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市场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
(十四)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合力。各级商务部门要主动搞好与财政、发改、国土、建设、规划、交通、农业、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粮食、供销、邮政、通信、药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十五)继续解放思想,创造性开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问题开动脑筋,把抓落实的过程变成工作创新的过程,切实创新工作思路、领域、载体和方法,努力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使流通工作遵循规律性,富有创造力,取得新突破。
(十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将视财力状况每年安排一定的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重点用于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重点流通企业和重点批发市场的建设改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建设、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和物流市场基地建设等影响大、带动强、示范效应好的重点项目进行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支持。各县(区)也要安排一定的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流通业发展。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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