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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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政办发〔2013〕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3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2013年全州民政工作重点
2013年,全州民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这一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社会救助工作
切实加强和改进以城乡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提高救助水平,力争在政策创新、机构设置、人员和经费方面取得实效;以指导好入户调查、监督好张榜公示和落实好资金及时发放三个重要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提高救助水平,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在2012年基础上提高15%,分别达到253元和108元;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政策对接,健全和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救助方式、资金筹集以及监管服务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五保供养补助标准在2012年基础上提高15%,达到120元,提高集中供养率。
二、减灾救灾工作
以加强综合防御能力为支撑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10项能力建设,规范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针对自然灾害应急资金、灾后重建资金、春荒(冬令)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严格按文件规定时限及时下拨资金,最大限度地缩短资金的中转、滞留时间,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的实效性;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困难救助、冬春救助和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切实做好以“双六互动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落实好优待抚恤政策,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新老政策交替无缝对接;启动实施《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计划》,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逐项落实,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争创双拥工作新局面。
四、老龄工作
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西双版纳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西双版纳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推进三县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落实好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年度项目计划,并按要求落实县(市)配套资金,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完成2013年30个农村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五、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选举机构,认真组织开展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坚持超前谋划,扎实开展调研,广泛宣传发动,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以社会及公共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民政专项社会事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积极组织实施街头巡查和部门、社区联动,对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随时实施救助;对一市两县主城区及旅游景区周边民间火化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出台我州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42号)的实施意见,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实行财政补贴,使民间传统火化逐步转移到殡仪馆火化,严格控制乱埋乱葬。落实殡葬惠民措施,推进殡葬改革;改革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明确行业协会界定范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年内完成行业协会重新登记工作;做好区划地名公共服务工作,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力度,力争各项民政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新提升。
七、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努力实现全州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突破,有效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要加强对已建成的社会福利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等民政社会福利项目的管理,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加大民政社会福利项目建设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快进度地完成还未完工项目的建设任务,力争勐海县老年活动中心及勐阿镇、嘎洒镇敬老院完成主体工程;景洪市风情园社区,景洪农场管委会、勐海佛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布朗山敬老院等项目投入使用;完成132座散葬烈士墓迁入尚勇烈士陵园;开工建设州老年活动中心项目;抓紧完成勐海县民政老年活动中心、勐海县社会福利院、勐混镇敬老院改扩建、州殡仪馆改扩建及12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要求完成所需资料上报省民政厅,力争获准并得到资金安排;继续抓好老挝(纳莫、勐赛)两个中国烈士陵园,尚勇烈士陵园,勐混烈士陵园等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力争获准并得到资金安排。各县市要加大财政投入,增强自筹资金能力,有效吸引社会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审核、监督、评估、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八、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民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上下协同、左右配合的民政工作格局,适应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要求。加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民政惠民政策、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杜绝管理服务缺位、不到位等情况发生,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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