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的批复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的批复

浙政函〔2015〕13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将浙江德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湖政〔2015〕4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不变。

二、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由你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要集聚全市优势创新资源,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全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载体,积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园区加快提升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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