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3家市级绿色矿山企业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湖政办发〔2015〕28号
颁布日期:2015-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3家市级绿色矿山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3〕105号)精神,长兴县富强钙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认真开展市级“绿色矿山”创建活动,经核查验收,达到市级“绿色矿山”的标准和要求,授予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长兴富强钙业有限公司

长兴博力矿业有限公司

长兴创达矿业有限公司

希望获得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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