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2年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推进之年,是深入实施服务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根据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全委会精神,制定2012年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作为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以全力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为目标,以“融合发展、集聚发展、提升发展、创新发展”为方针,增加有效投入,壮大实体经济,着力构建“5+4+2”服务业产业体系;以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和创建计划、重大项目“双百计划”、重点企业培育计划、服务质量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服务业“四大”建设;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环境改善、内引外拓,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2%以上,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二)行业目标。休闲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现代商贸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服务外包产业离岸执行额增长3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社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中介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7%以上;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2%以上。
(三)县区目标。德清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长兴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安吉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吴兴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5%以上,占GDP比重提高0.6个百分点;南浔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湖州开发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占GDP比重提高0.6个百分点;太湖度假区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发展休闲旅游业
分管市领导:李建平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围绕打造“区域休闲旅游度假中心”总目标,以转型升级提升服务为主线,以“调结构、强产业、壮平台、优环境”为重点,加大旅游集聚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建设,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市休闲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接待国内旅游者4000万人次,增长15%;入境旅游者43万人次,增长15%;门票收入2.95亿元,增长17%;实现旅游总收入304亿元,增长17%。
1.加快旅游集聚区建设。扎实推进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展示形象;进一步完善南浔古镇旅游区、德清下渚湖风景区的功能设施,争创第三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加快推进长兴图影旅游度假区、吴兴西山景区、妙峰山—西塞山景区、南浔和孚漾凤凰洲等一批旅游集聚区开发建设。(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2.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实施湖州旅游新一轮“百亿十大”工程和“双十大”项目,重点加快推进太湖明珠、奥特莱斯、太湖游艇俱乐部、西山景区、妙峰山—西塞山景区、南浔古镇景区改造提升、和孚漾凤凰洲、开元森泊旅游综合体、歌林小镇、颐合洲际酒店、陈武帝故宫、丰华花园酒店、天使乐园等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领导联系项目、季度工作例会、旅游投资报告、项目督促检查、年终工作考核等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加快打造湖州旅游新产品。(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3.做大做强做优旅游企业。积极组建旅游集团,鼓励和引导旅行社、饭店等旅游企业兼并重组、联合经营,建设一批综合型行业龙头企业;精心组织包装一批旅游项目,认真组织各类旅游项目洽谈招商活动,积极争取引进锦江集团、上海银润、景域集团、港中旅、浙旅等国内大企业投资湖州旅游,引导鼓励本地工商企业投资旅游业。(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贸粮局、市外经贸局、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4.加快景区质量提升。重点指导太湖旅游度假区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灵峰旅游度假区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启动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快推进织里童装城、湖州中心城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面指导县区有条件的旅游区创建国家3A级以上景区、森林旅游区、文化景区等。(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建设局、市城投集团、湖州日报集团、市民宗局、市贸粮局、市文广新局、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5.推动乡村旅游提升发展。推进湖州省级乡村旅游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安吉省级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湖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推行“湖州乡村旅游示范区标准”,培育全市十大乡村旅游示范区和市郊乡村旅游集聚区,打响“乡村旅游在湖州”品牌。举办第四届中国·湖州国际生态(乡村)旅游节,继续推进旅游创强工作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力争新增省级旅游强镇(乡)1-2个,特色旅游村3-5个,特色旅游经营户60-70家,各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1-2家。(责任部门:全市乡村旅游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开拓国际国内客源市场。巩固以上海为核心、江浙为两翼的长三角市场,积极开拓以北京、武汉、成都、广州、深圳为重点的国内二级旅游市场;深化“沪湖双向旅游线路”,实施“湖沪旅游一卡通”工程,探索“天下湖品”与湖州中旅互动会员卡制度,努力构筑国内旅游市场体系。建立以港澳台为主、日韩、东南亚为两翼的入境一级旅游市场,欧美、亚太、非洲等入境二级旅游市场,强化国际旅游交流合作;精心组织重点境外市场旅游促销工作,着力打响南浔古镇、德清莫干山、太湖国际休闲度假和国际茶文化四张国际旅游名片。(责任部门:市旅游局、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市外宣办、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7.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素质提升。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指导1-2个旅游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实施星级提升工程,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实施动态管理,增强旅游行业整体素质。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增强行业自律。实施特色培育工程,加强服务品牌建设,提升旅游行业品质。深化“五个一百”及“金牌导游”培养计划,重点开展第二期乡村旅游领军人才、旅游企业领军人才、金牌导游后备人才为主体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质量技监局、市贸粮局、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二)突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分管市领导:胡菁菁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深入贯彻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八大行动”。抓好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品牌“四大载体”,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增加值达到40亿元以上,增长20%以上。
1.加快重点园区(基地)和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湖州多媒体产业园、德清钢琴音乐谷、安吉天泇山书院等园区,关注长兴江南红村、南浔辑里湖丝文化村和丝绸工业文化旅游建设,鼓励有特色的产业园区争创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形成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文化创意基地建设。(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2.大力培育和发展动漫产业。继续关注推动《今童王世界》、《湖笔小子》等动漫原创作品的播出和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长效机制,保护我市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及其成果。通过招商引资,以更加灵活的机制大力引进动漫龙头企业,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动漫产业不断跨上新台阶。同时,注重产业与事业的有效结合,指导新建影院和大剧院、音乐厅演出会展业的资源整合,推动织里镇电影院建设,实现惠民、兴业双丰收。(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
3.着力发展现代传媒业。扎实推进湖州日报报业集团现代全媒体传媒体系、多元产业发展体系和体制机制动力体系建设。深化报业集团内部管理体制、生产机制等改革,深化分配、用人、绩效等制度的改革。重点办好各类纸质媒体、网络媒体及移动媒体,并探索数字出版社等现代媒体,推动报业二期重大项目启动建设。建立健全湖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的现代企业制度,重点发展影视产业、新技术运用产业,推进民生专利项目产业化、市场化步伐。继续抓好《理想男友塑成记》的创作生产和电视连续剧《如意》的播出和市场化运作,抓好广电二期梅地亚文化中心重大项目建设。(责任部门: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
(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分管市领导:周杰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以建设大物流为目标,以物流企业为主体,扎实推进“三园六中心”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有序、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市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1.加快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德清临杭物流园区、长兴综合物流园区等第一、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高效益;进一步完善湖州综合物流园区功能设施,争创第三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提升南浔、安吉物流中心功能设施,建设市级现代物流业集聚。(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贸粮局、市供销社、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大对省、市级物流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达到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6家,新增2A级以上物流企业2家。深化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流通业联动发展,着力培育一批适应现代物流需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业为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业服务的水平。实现营业收入超亿元物流企业达5家,其中超3亿元企业1家。大力推动实质性配送服务,构建方便低价农村快递网。加快培育扶持农村物流企业,形成服务区域、城乡配送物流的农村物流市场经营体系,实现“一体、两网、多库”的目标。加快制造业企业的物流分离外包工作,年内力争完成10家制造企业的物流分离外包任务。(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邮政局)
3.加快物流低碳化发展。加快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向“绿色物流”转型,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运输,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加快推进我市内河航运运力结构向船型标准化、运输低碳化、经营集约化和企业规模化的转型升级步伐,全市内河集装箱运力达到228标箱。引导运输车辆结构向大型化、标准化、专用化、清洁化方向发展,发展厢式运输、甩挂运输和汽车列车,提高运输装备的技术水平。(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4.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在全市中小型物流和货运企业中加大CS和新版BS网页版通用软件的推广力度。改造提升湖州市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
(四)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
分管市领导:李建平
牵头部门:市贸粮局
以“拓市场、促消费,调结构、促提升,强保障、促和谐”为主线,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的现代流通网络、内外对接的品牌营销网络、安全有序的应急供应网络及稳定和谐的工作保障机制,努力推进全市商贸流通业转型发展,确保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现代商贸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
1.开拓消费市场。组织开展以“节会”为重点的各类营销活动,充分挖掘消费潜力。积极拓展新型消费领域,发展体验消费、休闲消费、文化消费、健身消费,满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加快推进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做好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和示范村试点工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商品流通效率和规模。巩固提升全市村级连锁便利店发展质量,确保村级连锁便利店行政村覆盖率保持100%,农村市场消费增长15%以上。(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
2.强化项目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商贸项目库和项目推进机制,大力推进商贸项目建设,加快商贸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加快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加大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央企、世界500强企业等对接,引进一批带动产业转型发展的“大、好、高”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融资,加大技术改造,增强科技兴贸,提升产业层次和质量。全市列入市服务业重大项目28项,当年完成计划投资38亿元。(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
3.创新商业模式。以中央商务商贸集聚区、新型专业市场集聚区建设为重点,将商业特色街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推进商业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加快市、县区两级商业中心结构调整,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商业中心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商贸功能区。加快中心镇商贸工程建设,推进“一镇一品、一镇一中心”的中心镇商贸发展格局形成。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实力强、运作规范的网络购物示范企业。鼓励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建立和完善供应商服务平台和网络购物平台,推进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和专业市场建设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示范商圈、示范街区、示范市场。加快推进城乡物流配送,引导企业运用供应链管理和信息技术推动物流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确保全市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4%。(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人行)
4.提升商品市场。着力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鼓励和引导传统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超对接”。市本级规划新建1家大型农产品物流园区;组织实施农贸市场三年改造提升计划,加快现有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全面完成农贸市场“标准化、信息化”年度改造提升计划。确保商品交易市场年成交额增长8%。(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人行)
5.加强品牌建设。建立完善商贸企业品牌资源库,促进企业集团化、网络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认真做好“老字号”文章,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新的本土商业品牌快速成长,打响“湖州美食”品牌,不断扩大“清丽湖州、美食天堂”的影响力。继续培育50家商贸优强企业,全市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15家。(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
6.完善应急机制。加快粮食基地、蔬菜基地和生猪养殖基地建设。修订和完善市场供应应急保障预案,细化粮油、猪肉、蔬菜、食盐等商品及关联商品的应急储备制度和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完善应急企业、应急商品、应急网点、应急运输、应急协调和应急指挥等数据库。加强区域合作、企业采购、商品储备,全面落实粮食、食用油、生猪等“米袋子”“菜篮子”商品储备,为有效实施应急处置提供保障。继续推进标准化农贸市场和食品流通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家政服务工程,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供销社)
7.加强预警监测。建立完善信息员、预警员、分析师、专家库等四支队伍建设,完善“商务预报”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月度报告、季度分析、专项调研等工作制度,及时监测、预警、分析各类市场动态。加强商贸业统计工作,形成行业统计与县区、企业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质量。(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五)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产业
分管市领导:李建平
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开展深化“进位争先”活动,着力提高服务外包的质量和水平,全力保持我市离岸服务外包增长30%以上,加快推动我市服务外包特色发展。
1.加快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三个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抓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企业员工服务平台三大园区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梯度培育、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支持德清、南浔、安吉等地设立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2.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外引内培”工程,一方面要瞄准欧美、印度、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以及上海、无锡、杭州、深圳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围绕软件开发、生物医药、动漫设计、现代物流、数据中心等我市服务外包重点产业,积极招引一批服务外包尤其是离岸外包的龙头企业。另一方面从我市本土民营服务外包企业中筛选10家以上基础较好、层次较高、前景相对广阔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特别是在产品推广、标准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努力培育一批服务外包骨干企业。(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市经信委、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
3.强化人才培训。立足现有省级人才培训机构,重点培育呼叫中心、软件设计编程、网络营销员、动漫设计人员等领域的应用型人才。充分利用我市大中专院校以及省级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和机构,采取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短期培训等多种方式,加紧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充分利用上海、杭州等地高等教育资源,组团赴学校开展招聘,吸引外地大中专毕业生来湖就业创业。按照市“南太湖精英计划”的要求,着力引进海外高层次、领军型服务外包人才。(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市人力社保局)
(六)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业
分管市领导:周杰
牵头部门:市人行
准确把握宏观货币信贷政策,稳健发展金融产业,按照健全组织、完善体系、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强化服务、安全运行的总体要求,深化金融改革,推进金融创新,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确保金融业自身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加大实体经济金融服务供给,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到2012年末,力争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长幅度分别在15%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下。
1.强化金融服务功能。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优化信贷结构,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三农”及中小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投入,确保实体经济信贷资金需求,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降低信贷利率水平等方式,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减轻各类经济主体经营压力。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为涉外企业贸易、投资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部门:市人行、市发改委、市银监局)
2.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继续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设立步伐,加大异地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吸引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来湖设立机构、拓展业务,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不断完善全市金融服务体系。督促商业银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切实防范不良贷款率反弹。探索政府补贴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保险发展模式,逐步提升保险业服务功能。(责任部门:市人行、市发改委、市银监局)
3.努力拓宽融资途径。进一步加大信贷方式创新,拓展表外业务、中间业务、网络金融业务等新品种;加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新型直接融资工具的宣传,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承销发行量;继续推进湖州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工作,力争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上取得突破。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直接上市融资,支持企业采取融资租赁、股权融资、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责任部门: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七)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
分管市领导:周杰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紧紧围绕转型升级这条主线,营造有利于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和推进工作机制,通过推进重点项目,搭建公共平台,拓展新兴领域,发展融合应用,培育重点企业,推进信息服务业向技术先进适用、应用普及规模、产品标准品牌等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信息服务业发展水平,实现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1.加快拓展信息服务领域。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着力培大育强一批企业,促进信息服务的“三个结合”:与工业化相融合,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制造业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培育工业领域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服务业产业新的增长点;与城市化相结合,推动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鼓励重点行业的公益性和商业性信息服务应用与产业化;与服务业相关行业相结合,促进服务业行业的信息化应用,推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形成规模,在童装、椅业、建材、休闲用品、化妆品等终端消费品领域重点推进2-3个行业的B2B、B2C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区域性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新增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的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企业5家以上,其中超2000万元企业2家。(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贸粮局)
2.加快信息服务业产业集聚发展。引导土地、资金、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要素资源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聚,通过《信息服务业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政策,努力培育2个以上信息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园区),引进2家以上的信息产业相关领域龙头企业落户产业集聚区(园区),集聚30家以上的信息服务业企业落户园区,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南太湖”精英计划4-5个重点信息服务业项目的落地和后续配套服务。(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行)
3.加快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大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的力度,积极向民营企业、央企、国内重点信息服务业企业开放公共信息服务资源。加强信息服务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力度,积极鼓励相关行业和企业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交通”等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强在建项目管理服务,搞好综合分析,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在特色产业集群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息化应用示范试点工程;重点项目全年累计投资达到9亿元以上,比2011年增长15%以上。(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法制办、市信息中心、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邮政局、市银监局、市人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4.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服务“智慧工业”省级试点。为智慧工业试点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与保障服务,提出10个以上“智慧工业”解决方案,服务60家以上“智慧工业”试点企业,100个以上智慧工业试点项目。认定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5.加快推进城乡信息服务均等化。开展“光网湖州”和“无线宽带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光纤入户工程和农村信息化试点,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省级试点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提高城乡信息化覆盖率。努力实现年末全市3G用户新增20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8M以上,用户新增5万户,无线上网用户数新增10万户。3G网络覆盖到100%的乡镇和90%以上的自然村。农村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8M,用户增长8%以上,农民信箱用户增长2万户。(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农业局、电信湖州分公司、移动湖州分公司、联通湖州分公司)
(八)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分管市领导:刘芸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扎实推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紧密结合,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创新平台研发与服务能力、全社会对科技成果的引进消化再创新能力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全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民生科技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撑作用,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1.加速培育科技研发主体。鼓励发展专业的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信息咨询、科技培训、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等服务业,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培育科技研发主体,做强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提升我市科研创新与应用能力。努力培育一批国家、省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力争新增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0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20家。到2012年底,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技术)中心达到160家,确保全社会R&D(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9%以上。(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
2.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南太湖科创中心建设,完成二期工程;加强对全市各地孵化器的指导,努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区域和行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与大院大所和名校共建产业化(转化)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新认定省级以上各类研发中心25家,新引进与大院大所和名校共建创新载体15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3.着力推进科技服务业市场。加快我市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科技咨询、评估和专利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重点中介机构,做好湖州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工作,努力增加机构数量,扩大服务范围,改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手段,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成果转让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到2012年底,各类科技开发和科技咨询服务机构达到140家,通过网上展示企业达到422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九)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
分管市领导:杨建新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以强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培育城乡社区服务项目,优化城乡社区服务队伍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力争社区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8亿元,增长10%以上,占服务业和GDP比重分别为5%和2%。
1.深化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继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新建、改扩建5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5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好服务居民的作用。完善社区养老、助残、托幼、文化、卫生保健、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等福利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社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残联)
2.加快发展社区市场服务。建立与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相配套的市场化服务运作模式。依托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开展加盟企业培训、评优等措施,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社区物业服务,完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托老、护理、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区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业务,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提供购物、餐饮、家政、洗衣、中介、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各类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贸粮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
3.积极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业。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积极将社区服务与管理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结合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星级创建,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广泛开展卫生保洁、慈善互助、应急救助等自助服务和便民超市、家政服务、农资供应等生产生活服务,探索构建政府服务、村民自我服务与市场服务有机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机制。(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贸粮局、市文广新局、市残联)
(十)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
分管市领导:李建平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工作举措,推动中介服务业规范、高效发展,确保全市中介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7%以上。
1.营造良好的中介发展环境。大力宣传各项扶持政策,贯彻落实《湖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市服务业发展大会精神。放宽中介机构准入门槛,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清理和减少审批环节,为中介机构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加大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中介机构的资质、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中介服务能力。确保年内新发展中介机构(含个体工商户)400家,其中新发展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100家,增幅达10%以上。(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
2.促进中介服务业规模发展。既引导中介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又引导中介机构通过重组、联合、引进外资等方法,组建规模企业,资源整合,提升实力。将实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中介服务机构作为重点品牌培育对象,帮助企业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档次,树立品牌形象。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中介机构发展总部经济,既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中介机构进驻湖州,又引导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到外地设立分支机构,拓展市场,同时积极为中介机构的集聚创造条件,打造服务平台,发挥集聚效应。年内培育营业收入超500万元的中介机构5家。(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促进中介服务业规范发展。逐步建立一套相互制衡、相互配合的社会中介行业管理机制,在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建立“依法审批、依法登记、依法收费、依法监管、依法取缔”的运行机制。既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又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全面提高中介机构的整体素质和服务形象。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合、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登记注册数据库为基础,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主体,建立中介行业信用积累、信用评价、信息交换、信用公示和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着力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十一)有序发展房地产业
分管市领导:吴水霖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准确把握宏观政策措施,稳定房地产投资,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力争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2%以上。
1.保持商品房供求平衡。深入实施《湖州中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年)》、确保全年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达800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达200万平方米,其中湖州中心城区商品房施工面积3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0万平方米。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商品房价格相对稳定。(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2.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住房共23000套,其中公共租赁房6000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住房3400套,其中竣工2200套,新增廉租房租赁补贴户200户。(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3.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实施房地产项目30个,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切实推进天鸿天际花园、大港御景新城、赞成学士府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完善商品房预(销)售及合同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掌控市场动态,完善房地产信息发布制度,稳定市场预期。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资质审查等基础工作,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工商局)
四、工作要求
1.建设提升一批服务业重点平台。按照“突出产业特色,提升发展层次,优化空间布局”的要求,抓好平台建设,促进服务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一是抓集聚区规划的落实。按照《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要求,进一步提升南太湖科研设计服务集聚区、织里童装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南浔国际建材城、德清临杭物流园等4家首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功能设施,完成列入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规划评审发布,加大建设推进力度,切实发挥好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基础建设,着力提升现有省级备选服务业集聚区的功能设施,争取有2家以上列入第三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形成功能突出、辐射力强、梯度分明的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二是抓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推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在物流、金融、科技、信息等领域建设一批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开发园区创新经济、服务经济的发展,推动园区发展由产业开发向功能开发转变。三是抓生活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中心城市、县城首位镇和重点中心镇,在商贸、旅游、社区等领域建设一批生活性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集聚公共服务资源和生活性服务资源,推进城市配送中心、专业特色街区、商务服务集聚区和城市综合体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城镇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
2.加快推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按照“抓协调,抓招商,抓实施、抓储备”的要求,加快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一是组织实施“双百”计划。以服务业重大项目“双百计划”为载体,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具体安排,强化协调服务,扎实推进110个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112.97亿元,项目开工率达95%以上。二是注重项目引进落地。抓住服务业资本加快转移的有利时机,瞄准香港、上海、广州等境内外重点城市和地区,突出休闲旅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现代商贸和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加大与央企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对接力度,千方百计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行业领先优势的大企业大财团,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强、能够产生集聚效应的服务业“大好高”项目。三是强化项目向上争取。跟踪落实已申报的国债项目、省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省“土地点供”项目及浙江服务名牌,继续做好后续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土地、品牌等各类资源。认真对照中央和省里新一轮政策要求,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筛选、包装、申报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力争更多的项目列入中央和省计划盘子。
3.突出培育一批服务业骨干企业,按照“做强做大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快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的要求,促进服务业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发展。一是培育重点企业。着力抓好100家市级服务业优强企业,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鼓励重点、成长型服务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途径加快扩张规模、做大做强;支持本地服务业企业与央企、国企和世界500强等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快速形成一批具有优势主业、较强实力的服务业领军企业。二是引导企业孵化分离。积极引导创业资本、市场主体进入服务业领域,大力支持民间资本与科技人员合作,加快形成一批高端服务业企业;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研发设计、物流仓储、营销贸易等服务业,建立独立法人实体,加快形成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三是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推进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自身独特竞争优势。
4.积极开展一批服务业质量建设试点。按照“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积极支持服务业企业争创品牌”的要求,有序推动服务业质量建设,切实增强我市服务业的发展特色。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2+X”服务业质量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11〕28号),制订出台《推进服务质量建设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服务名牌产品申报和评审工作,争取新增市级服务名牌产品6个以上,省级服务名牌产品3个以上。三是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制订《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争取有4家通过市级标准化试点验收,1家通过省级标准化试点验收。
5.完善落实一批服务业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县区各行业特别是广大企业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一是落实省市服务业发展政策。检查县区服务业新政策的落实发布情况及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情况,推动县区和行业牵头部门将省市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做好国家、省、市引导资金的申报后续工作,对省已经下拨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兑现,对有关部门、单位专题督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成效。二是落实各级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11〕39号),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和信息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三是健全服务业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和网络,落实专职人员、工作场地、统计经费等保障,强化人员培训,增强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市的沟通联系,关注全省及兄弟市县发展动态,切实提高我市统筹协调抓服务业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6.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要素保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统筹保障,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抓好统筹协调服务。按照“统分结合”的方针,市及县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联席会议等制度,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例会、通报、考核等制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落实责任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工作合力。二是抓好统计监测分析。加强重点行业统计工作,划分行业边界,明确统计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健全服务业统计例会制度,提高统计质量。强化市级部门分析例会、县区分析例会,服务业企业监测网络、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统计直报制度、调研咨询制度等工作,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监测,准确研判全市服务业发展趋势,为科学研究制定服务业工作举措提供依据。三是抓好资源要素保障。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空间保障,在安排年度新增用地指标时,重点安排服务业重大项目新增用地指标。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改进中小微服务业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深化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建立中小微服务业企业融资长效机制。加快引进和培养各类人才,一方面依托“南太湖精英计划”,加快引进服务业高端和紧缺人才,力争引进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骨干人才50名左右;另一方面通过本市高职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快培养服务业发展急需的实用型人才,培育了解市情特点、熟悉国际规则的现代服务业国际化高端人才5名左右。
附件:
1.2012年湖州市服务业发展目标责任分解表
2.2012年湖州市创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工作推进计划表
3.2012年湖州市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双百计划”表
4.2012年湖州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表
http://www.huzhou.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art/2012/3/13/art_2483_35371.html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