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4〕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湖州市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

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全面落实工业强市战略部署,加快推进质量标准品牌创新,推动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升级,打造湖州经济“升级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建设,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品牌竞争优势,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力,标准是核心力,品牌是竞争力”的工作理念,着力提质增效,着力产业升级,推动工业企业由制造向创造转变、由速度向质量转变、由产品向品牌转变,突出抓好“质量、标准、品牌”三大升级行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保持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

至2016年底,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总体水平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一)质量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效导入质量管理方法比率达到85%以上,其中重点骨干企业有效导入质量管理方法实现全覆盖。

(二)标准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60%以上,其中省级产业集聚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实现全覆盖;为主制修订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18项以上。

(三)知名品牌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40个左右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好消费者满意度的产品品牌,培育8个以上具有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培育6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工业品牌,200个以上市级工业品牌,省、市级以上工业品牌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分别达到35%、5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质量升级行动

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扶持企业吸收和学习国内外先进企业质量管理经验和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大力推进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建设,推动企业质量管理创新。每年引导1000家企业导入各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优先在重点骨干企业中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导入精细化管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5S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中小企业中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至2016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比率达到20%以上、其中重点骨干企业实现全覆盖,精细化管理比率达到30%以上,5S管理比率达到50%以上,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率达到55%以上。(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科技局)

2.推进关键领域质量攻关。鼓励企业联合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攻克一批提升质量的关键技术、工艺,以及重大装备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等共性质量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具有高端技术及市场前景的产品。围绕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计划,重点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至2016年底,培育省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3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质量技监局)

3.加快质量技术平台建设。围绕块状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加快建设集检、学、研一体化的质量检测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新产品研发中试、来料检测、产品质量监控、质量改进、标准宣贯、人员技术培训等各项服务。推进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装备制造业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为我市装备制造产业提供精密测量等技术支持,助推产业升级。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指导。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重点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健全研发实验条件,吸引研发设计人才,夯实企业质量升级创新基础。至2016年底,新增省级以上检验机构3个以上,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3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4.促进进出口产品质量提升。加快培育以质量、标准、品牌、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提升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产品、低质量产品出口。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深化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改革,完善进出口工业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加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及时通报进出口产品质量问题,用技术性贸易性措施倒逼出口产品质量提升。至2016年底,出口法定检验商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牵头单位:湖州检验检疫局;参与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外经贸局)

5.加强质量知识教育培训。开展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采取卓越管理系列训练营等多种形式,把企业员工素质的提高作为质量升级的重要环节,分层次开展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广大员工的质量法规、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广大中小学生认识质量、了解质量、感悟质量提供良好的教育实践场所。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建立质量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引进国内外相关质量培训机构以独立或与高校、企业合作形式开展培训。至2016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质量知识培训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6.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和监督企业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义务,切实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规范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加强对消费类产品、食品等质量风险信息的收集与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实现从事后被动监督向事前主动预防转变。至2016年底,全市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湖州检验检疫局)

(二)开展标准升级行动

1.推广实施联盟标准。围绕我市块状产业集群,重点在现代装备制造业、新能源领域和金属新材、特色纺织、绿色家居等传统优势产业,积极指导行业协会、重点骨干企业起草制定、推广实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产业联盟标准,推动技术改造、“机器换人”与采用国际先进水平的联盟标准互融互促,淘汰落后产能,以联盟标准为纽带促进块状产业内企业变分散发展为整体发展,变分散竞争为抱团竞争,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至2016年底,制定实施产业联盟标准10项以上,推广实施企业300家以上,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2.提升标准研制水平。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占领国内外产业竞争标准制高点。加快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促进专利转化标准,建立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协同跟进机制,强化科技计划执行与技术标准研制互动。大力开展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建设,加快重点产业技术标准研制,形成一批掌握国际、国内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培育发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充分发挥长兴省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推动南浔木地板、安吉椅业等建立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至2016年底,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60项以上,其中为主制修订18项以上,创建省级以上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3个以上,省级以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以上。(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3.推动企业产品采标。要引导企业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推动产业联盟标准转化为企业标准,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档次的名优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积极搜集研究和跟踪我市大宗产品出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共性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层次和国际竞争力,大力推动出口产品采标。至2016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60%以上,出口产品采标率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参与单位:市统计局、市科技局、湖州检验检疫局)

4.加强标准化信息建设。完善湖州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网,充分发挥南浔木地板、长兴蓄电池、安吉椅业等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子平台的作用。加快建设支柱产业、块状特色产业、“五水共治”等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继续收集国家、行业标准信息,完善标准信息数据库。准确采集、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数据,加大对采标数据的分析和运用。(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三)开展品牌升级行动

1.大力实施名品战略。围绕全面实施“三名”培育工程,制定完善品牌培育规划和发展计划,创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逐步实现品牌培育由“量”到“质”的转变。大力推进企业申报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出口名牌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品牌。启动“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积极参与“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产品先进团体标准制订,引导企业开展“浙江制造”对标、达标、采标活动,积极争创“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努力营造创牌氛围、提高品牌意识、培养品牌人才、推广品牌案例,全面提升品牌设计、策划、传播、营销、服务能力,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至2016年底,全市培育6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工业品牌,200个以上市级工业品牌,品牌经济贡献率逐年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

2.积极创建区域品牌。以提升区域产品质量竞争力为重心,重点在省、市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在全国细分产业中具有一定市场潜力的块状产业中培育区域品牌,鼓励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重点推进区域名牌、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产业区域品牌,实现“区域品牌、支柱产业、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动提升发展。推进南浔木地板、长兴蓄电池、安吉椅业等浙江区域名牌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至2016年底,创建国家级区域品牌2个以上,省、市级区域品牌6个以上。(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3.推进品牌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品牌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增强产品科技化。鼓励和支持品牌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学研合作作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目标。以自主创新提高产业技术水平,通过产学研合作,不断为品牌企业发展提供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加速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自主创新与产学研良性循环,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至2016年底,省级以上工业品牌中高技术、高附加值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比例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质量技监局)

4.充分发挥品牌效应。要鼓励名牌企业利用品牌、技术、资本和人才等优势,加快品牌扩张和延伸。提倡企业强强联合和以品牌企业为龙头,采取收购、兼并、控股、联合以及委托加工等方式打破行业和区域界限,实行资产重组和优势互补,组建大公司和大集团,促进品牌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和品牌效益进一步提升。支持品牌企业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鼓励品牌企业走国际合作与发展道路,引进和吸收国外制造业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管理模式,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商标境外注册保护工作,努力创出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至2016年底,培育40个左右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好消费者满意度的产品品牌。(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科技局)

5.加大品牌保护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形成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假冒商标、名牌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品牌的积极性。支持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探索跨区域产权保护机制。借助湖笔文化节和接轨上海活动周等机会,搭建湖州名牌的展示平台,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监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季度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每半年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现场推进会,研究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措施和考核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突出完善考核机制,逐级建立质量标准品牌统计分析制度,实行上下联动、内外联动、政企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把质量标准品牌工作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地方政府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县区政府质量标准品牌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三)加大政策扶持。在原有质量标准品牌奖励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列支不超过100万元通过“政府买服务”形式支持市本级重点骨干企业推进质量标准品牌升级。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推进本辖区内除市重点骨干企业以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三县政府也要根据财力有重点地进行政策扶持,推进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

(四)突出企业主体。质量标准品牌升级企业是主体,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推动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开展质量损失率统计分析,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有效导入各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参与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着力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

(五)坚持分类指导。结合行业特点,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典型引路,分批组织实施,树立一批质量建设标杆企业,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标杆超越活动,推动各行各业质量升级。对标杆企业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推广会等形式总结推广,以点带面,示范带动。

(六)发挥社会作用。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知识化、公信力较强的质量咨询、标准研究、品牌推广、合格评定等中介服务机构,推动质量服务市场化进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吸引中介机构参与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七)积极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质量标准品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积极参与质量建设,完善公众参与质量监督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市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2014-2016年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主要目标

年度任务推进表

附件1

市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董立新

副组长:周永良(市政府)

杨中校(市质量技监局)

熊全龙(市经信委)

成员:倪跃田(市发改委)

方安明(市经信委)

屠纪民(市科技局)

张向阳(市财政局)

吴旭红(市统计局)

沈福群(市人力社保局)

周军(市外经贸局)

刘克毅(市市场监管局)

王坚(市质量技监局)

周洪(湖州检验检疫局)

王少华(德清县政府)

高胜华(长兴县政府)

张云威(安吉县政府)

汪胜富(吴兴区政府)

潘耕峰(南浔区政府)

丁泉观(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监局),杨中校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质量技监局

1.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质量标准品牌升级推进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全面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

3.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

4.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三大体系,夯实质量技术基础。

5.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

6.加强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工作,推进联盟标准制定和区域名牌创建工作。

7.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8.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产品质量。

9.开展打假治劣、依法规范各类企业质量行为。

(二)市经信委

1.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企业技术进步等政策措施,为开展质量标准品牌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2.引导和推动块状产业加快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3.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一般员工的质量培训,总结推广企业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指导、组织企业推动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

4.抓好工业领域在研重大科技专项等科研项目的实施。

(三)市发改委

1.负责把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与指导,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3.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

4.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四)市科技局

1.负责制定积极的科技政策,大力支持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2.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扶持高科技产业和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3.协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五)市财政局

1.负责将开展质量标准品牌升级必要的培训经费和各类质量标准品牌奖励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为质量标准品牌升级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六)市统计局

1.发挥政府统计的综合协调功能,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质量标准品牌统计工作,配合质量部门建立产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七)市人力社保局

1.负责抓好人才建设和人才市场服务工作。

2.加大对企业家领衔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培养。

(八)市外经贸局

1.负责分析国际形势和全市进出口产品质量状况,提出宏观调控建议和市场开拓计划。

2.建立出口企业诚信档案,努力打造出口产品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

(九)市市场监管局

1.完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抓好食品质量安全。

2.负责商标的监督管理,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

3.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十)湖州检验检疫局

1.负责严把进出口产品质量关,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国外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3.建立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及时发布进出口产品质量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帮助企业突破和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十一)各县区政府

1.全面负责本地区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工作。

2.负责建立本地区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落实政策措施。

3.负责制定本地区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考核工作。

4.负责将质量标准品牌工作列入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乡镇政府综合考核。

5.加大对质量标准品牌的宣传,形成合力推进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3

2014-2016年市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主要目标年度任务推进表

目标值

全市2013年

全市完成目标

各县区完成目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1%

92%

93%

94%

92%

93%

9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效导入质量管理方法比率

66%

75%

80%

85%

以2013年为基数,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并达到对应年度全市目标值。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比率(其中重点骨干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比率)

11%

(25%)

14%

(50%)

17%

(75%)

20%

(100%)

以2013年为基数,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并达到对应年度全市目标值。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导入实施精细化管理比率

14%

20%

25%

30%

以2013年为基数,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并达到对应年度全市目标值。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导入实施5S管理比率

32%

40%

45%

50%

以2013年为基数,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并达到对应年度全市目标值。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率

41%

45%

50%

55%

以2013年为基数,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并达到对应年度全市目标值。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比率

47%

50%

55%

60%

以2013年为基数,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并达到对应年度全市目标值。

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量

6

6

6

6

1

1

1

市级以上工业品牌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比率

40.2%

44%

47%

50%

以2013年为基数,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并达到对应年度全市目标值。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