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7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项目化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着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就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党代会的部署,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的要求,紧紧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以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为抓手,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管理科学为支撑,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监控、预警和动态管理,努力实现“岗位自我防控、流程全程防控、项目综合防控”的梯级式提升,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以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执法、司法、审批、监管等权力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同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防控。

(三)重点环节。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权力运行过程中决策、执行、监督等重点环节的防控。

三、工作内容

2012年至2014年,以年度为周期,逐年完成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工作任务。

(一)项目梳理汇总。今年7月份,各地各单位要在去年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回头看”,围绕风险排查质量、防控措施和制度建设、防控责任落实以及职权目录编制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针对机构调整、职能变化、岗位变动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进行查漏补缺。依据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对单位、内设机构、岗位等各类廉政风险进行梳理、归类和整合,研究确定各年度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二)项目申报确认。各地各单位要在项目梳理汇总的基础上,按照年度项目安排逐年进行申报,认真填写廉政风险防控项目申报表,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简要描述、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及项目完成时限等相关内容,经各地各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于每年5月底前上报市纪委(其中今年7月底前上报)。今年,各地各单位上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个,人员较多、机构较大的单位可选择2至4个项目。市纪委对各地各单位申报项目逐一进行确认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申报。

(三)项目优化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绘制项目权力运行管理流程图,优化项目流程,适度分解与平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规范自由裁量权,使权力得到科学配置和相互制约。实行项目权力运行流程执行单制度,依据项目权力运行管理流程图,将项目所涉各个环节通过执行单的形式进行管理,及时将项目权力运行流程执行情况上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每年6月底前(其中今年8月底前),各地各单位将年度推进项目的权力运行管理流程图上报市纪委备案。

(四)项目风险监测。全面掌握项目管理流程执行情况,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的信息采集、分析研判、预警处置工作,对项目廉政风险实施动态监测。

1.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做好项目管理过程中有关情况的收集工作,特别是对一些容易产生不正之风、不廉洁行为,甚至滋生腐败现象的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作为廉政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通过群众投诉、执法执纪、监督检查、案件分析等信息共享,建立廉政风险预警信息数据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

2.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建立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对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可能发生利益冲突行为的单位和公职人员,合理确定预警风险等级,形成相关意见和建议。

3.强化风险预警处置。根据预警信息风险等级,分层分级向风险单位、部门和个人发出预警提示,综合运用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组织处理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切实发挥廉政风险防控作用。

(五)项目评估考核。每年12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对年度推进项目的实施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推进情况形成专题书面报告上报市纪委。市纪委将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将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工作,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深化和具体实践,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作为反腐倡廉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做好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廉政防控项目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理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务求工作成效。要注重工作结合,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办事公开、内部事务公开结合起来,与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结合起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要注重实践探索,不断把握工作规律,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益做法,努力培育一批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工作典型。

附件:1.年度廉政风险防控项目申报表;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统计表。

附件1:

()年度廉政风险防控项目申报表

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要描述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项目完成时限

备注

注:每年5月底前上报市纪委(其中今年7月底前上报),联系处室:市纪委党风室;联系电话:2399629。

项目审核人签字(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项目审批人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

附件2: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统计表

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单位

编制业务

流程图

(份)

规范自由

裁量权

(项)

建立完善

规范性文

件(件)

编写廉政

风险教案(个)

开展廉政

风险教育(场次)

建立廉政

风险信息

库(个)

发出风险

预警(次)

创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个)

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监督检查次数(次)

检查单位(个)

合计

注:此表分别于每年的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上报市纪委,联系处室:市纪委党风室;联系电话:2399629。

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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