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绍政办发〔2009〕70号
颁布日期:2009-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绍兴实际,现就认真开展以“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为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年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亿元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生产经营单位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实现稳步下降;确保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全面完成。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督促指导活动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具体协调和日常指导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四、工作重点

(一)以深化隐患排查工作为重点,开展安全治理行动

1.开展“百日攻坚”活动。在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4月20日至7月31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活动,重点抓好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落实、责任制落实、长效机制建设、专项资金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

2.开展四项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重点是加快设备更新,推动自动化操作系统和紧急停车装置的普及;二是开展矿山专项整治,重点是推广自动监控系统;三是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是加大对道路黑点段的整治力度;四是开展消防专项整治,重点是“三合一”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发生重特大事故。

3.开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布2009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名单,对20处道路交通黑点段、10处重大火灾隐患和14家工矿企业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列入隐患整改名单的单位制定好具体整改工作计划,并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

4.开展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特殊时段(夏季、冬季、台风季节)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中毒和防中暑等夏季“六防”及冬季火灾防范工作。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二)以提高安全意识为目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组织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安全社区”等活动,加强学校、未成年人和农民工安全知识教育。

2.通过媒体及时发布重要安全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大力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

(三)以强化日常监管为手段,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严查非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非事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2.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把好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做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

(四)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警示告知、告诫谈话、定期通报、工作奖罚、检讨、事故警示牌、项目准入等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和员工操作等行为。逐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机械制造、印染、造纸、建材、冶金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步伐,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严密科学的考核办法。指导督促下级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五)以“科技兴安”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引导企业加快运用新工艺、新装备,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2.推广应用先进科技监管模式。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模式,特别是对一些已取得成效的新型监管模式,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借鉴和引进。

3.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形成以省安监局为中心、市安监局为纽带、连接县(市、区)安监部门的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

(六)以夯实基层基础为要求,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推进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8〕14号)精神,抓好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明确乡镇安监机构的监管职责。稳步推进村(居)级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依法构建覆盖全市基层的安全监管网络。

2.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百名安监员进千家企业、千名安全员破万家企业难题”的安全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应对当前困难和挑战,积极为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供安全服务。

3.加强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安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安全服务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履行职责。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措施落实、行动迅速、效果明显。

(二)协同配合,落实责任。要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活动内容和部门工作职能,加强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活动要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着力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3.绍兴市2009年安全生产四项专项整治计划表

4.绍兴市2009年工矿企业及火灾重大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附件1:

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月亮

副组长:张海龙市政府

张小帆市安监局

成员:范奕华市经贸委

陈纪钢市教育局

叶根市公安局

徐建璋市监察局

梁佰军市建设局

张德胜市交通局

金辉市水利局

水茂兴市农业局

章辉市卫生局

何建通市旅游局

俞有灿市质监局

张亮绍兴电力局

阮支越铁路绍兴客运站

梁宝元铁路绍兴货运站

吴宁消防绍兴市支队

陈灵永市总工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张小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从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设施更新,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完成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对象范围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矿山、化工、冶金、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及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专业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城市公共交通、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绍兴电力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农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铁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铁路绍兴客运站、货运站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消防绍兴市支队牵头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截止2009年4月底)。各地各牵头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并进行动员和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和重点、隐患治理及挂牌督办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各牵头部门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的活动方案于5月上旬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9年全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9年全年)。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

(四)自查阶段(11月份)。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牵头部门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应急措施是否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投入是否落实,已发生的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了处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牵头部门于11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市政府督查阶段(12月份)。12月上旬,市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内容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公布隐患整改单位和整改资金落实情况;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等。

附件3下载:绍兴市2009年安全生产四项专项整治计划表

http://www.sx.gov.cn/portal/webfiles/web/file/1241572641418979.doc

附件4下载:绍兴市2009年工矿企业及火灾重大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http://www.sx.gov.cn/portal/webfiles/web/file/124157271672989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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