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文号:政购联席会议〔2015〕)2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政购联席会议〔2015〕)2号
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2015年6月2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月亮主持召开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绍兴市财政局代章)
2015年7月3日
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24号)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机构编制、民政、工商管理、审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相互衔接,紧密合作,共同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经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有关统筹协调、督查工作。
2、市人大办公室: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有关立法监督工作。
3、市政协办公室: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参政议政工作。
4、市委组织部: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中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工作。
5、市委宣传部: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
6、市编委办:负责推进政府职能梳理,根据各部门(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情况,提出相应调整编制和编外用工控制数建议,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加快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探索研究并提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和措施。
7、市发改委:负责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参与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案制订。
8、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加快发展。
9、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科技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推进公共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
10、市民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负责公布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核实社会组织资质及相关条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民政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加快发展。
11、市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牵头研究制订并及时动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会同各购买主体研究制订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实施目录;监督、指导各领域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牵头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及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系统;负责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12、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研究制定就业、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等人社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牵头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有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1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有关土地方面的政策支持。
14、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公共设施维护、市政服务等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推动城乡社区服务、市政服务规范发展。
1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事业良性发展。
16、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农业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加大政府购买农业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农民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
17、市文广局:负责制定文化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民办文化加快发展。
18、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民办医疗机构加快发展。
19、市审计局: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进行监督。
2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企业相关信息;提供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公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企业定向检查。
21、市体育局:负责制定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民办体育加快发展。
22、市法制办:参与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立法工作,负责有关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23、市机管局:负责制定物业管理等部门履职辅助性领域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推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
24、市公管办:负责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公示。
25、市残联:负责制定残疾人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