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度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7-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经委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度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2006]89号)的精神,为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首台业绩突破,我委决定组织实施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现将2007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是指围绕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16个重点领域,以及结合上海产业特点与发展方向的12个重点发展领域开展的建设项目:

1、通过“产学研用”开展的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项目;

2、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测试、试验、认证等平台建设项目。

其中,12个重点领域包括: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高压输配电成套设备,冶金、化工、煤炭先进成套设备,轨道交通及磁悬浮车辆成套设备,微电子及数字化信息设备,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港口机械设备,重大建设工程关键施工成套设备,先进数控装备、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仪表控制及自动化设备,航空航天装备等。

二、申报要求

1、请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企业申报工作,并汇总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报我委装备工业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报送。

2、在本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3、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三、提供材料(第一项单独装订,其他材料合装成册)

1、《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申请表》;

2、联合攻关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3、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批准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报单位可登陆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网站(www.shec.gov.cn),在“最新公开信息”栏目中打开本通知,从其附件中下载《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申请表》、《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技术体系建设专项项目汇总表》,按要求完成并刻录光盘一张;将光盘、申请表(一式四份)和装订成册的其他材料一起装入文件袋;将申请表第一页复印后贴在文件袋封面。

6、汇总表请于2007年12月10日前预先单独发送到以下邮箱,其他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15日。

联系人:朱军民、刘平

联系电话:23119354、231127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1316室,200003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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