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3-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松政发〔2004〕5号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松原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三月一日
松原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禽流感是由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禽类,也可以发生在相关哺乳类动物。禽流感病毒发生变异,会导致人间发生禽流感疫情。感染人的禽流感病毒亚型主要为H5N1、H9N2和H7N7,其中H5N1具有高致病性,患者病情重,病死率高。为做好我市人间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及早发现疫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原则
我市防治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的主要原则是: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沉着应对,措施果断;部门协作,周密安排;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人间禽流感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一)建立健全组织。各地要成立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组织,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领导、指挥本地人间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要加强与牧业、药品监督、工商、财政、公安、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落实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依法开展人间禽流感疫情控制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
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治、应急调查处理及控制工作;负责疫情监测、预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知识宣传等。
牧业管理部门负责禽类等动物间禽流感疫情控制和疫点、疫区的确定工作;加强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动物间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对学生进行防治禽流感知识的宣传,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学校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维护社会的稳定。
工商、物价、药品监督等部门负责做好控制禽流感物资市场特别是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物品供应及时、充足,防止哄抬物价。
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的需要,对预防控制禽流感所需的经费等予以保证。
交通、铁路、牧业等部门要按照《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对来自疫区各种交通工具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认真执行消毒和检疫措施,防止疫区禽类和其它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我市。
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社会稳定。对拒绝执行疫情控制措施的,要采取强制措施,保证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禽流感防治工作,完成好市指挥部交办的各项防治任务。
三、疫情监测、报告、确认及发布
(一)疫情监测和报告。
1.各地对高暴露人群的急性呼吸道病例,特别是住院的呼吸道病例进行监测和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2.发生人间禽流感疫情的县(区),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日常监测资料,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和采集的样本数量。
3.各级医疗卫生人员发现人间禽流感疑似及确诊病例,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4.自有人间禽流感报告之日起,全市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确认及发布。
1.疫情确认。国家疾控中心承担人间禽流感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人间禽流感病例须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确诊。
2.疫情发布。人间禽流感疫情,经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由省卫生厅负责向社会发布。
四、人间禽流感诊断及接触者判定标准
(一)人间禽流感诊断。
1.流行病学资料。在流行季节一个单位或地区同时出现大量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或近期内本地区或邻近地区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明显增多;或医院门诊呼吸道感染病人明显增多;或挨家挨户的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明显增多。
2.临床症状。(1)出现起病急、畏寒、高热、头痛、头晕、浑身酸痛、乏力等中毒症状,可伴有咽痛、干咳、流鼻涕等;(2)少数病例有食欲减退,伴有腹痛、腹胀、呕吐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3.实验室诊断。(1)从病人鼻咽分泌物中可分离到流感病毒;(2)患者恢复期血清中抗流感病毒抗体滴度比急性期高4倍以上;(3)在患者呼吸道上皮细胞查到流感病毒颗粒特异的蛋白成份或特异的核酸;(4)采集标本经敏感细胞将病毒增殖一代后,查到流感病毒粒特异的蛋白或特异的核酸。
4.病例分类。(1)疑似病例(流感样病例):具备腋下体温≥38℃,加上其他临床症状两项或两项以上,或加3(1)及2(2)胃肠道症状两项或两项以上。(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实验室检验中任意一项。
(二)接触者判定标准。
1.禽流感病或死禽密切接触者。饲养、贩卖、屠宰、加工病禽或死禽的人员;捕杀、处理病或死禽,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直接接触病或死禽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其他相关人员。
2.禽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与出现症状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共同生活、居住、护理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和体液的人员。
五、疫情控制
(一)卫生防护。
所有参加人间禽流感疫情控制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必须按照《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要求进行防护,规范操作,严格消毒,防止医疗卫生人员被感染。
(二)医疗救治。
1.确立定点医院。指定市中心医院为全市收治禽流感病人的定点医院,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市卫生局对定点医院可随时进行调整。市中心医院要制定禽流感病人医疗救治方案,设置隔离病区,准备一定数量的床位,积极做好禽流感病人的救治准备工作。
2.开展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医疗专家技术指导组以及承担医疗救治工作的医疗队伍,要服从指挥,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需要医务人员到疫区现场的,医务人员要携带必须的医疗器械、药品及防护用品等及时赶赴现场,救治病人。
3.做好病人的转运工作。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禽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发现疑似和确诊禽流感病人,应用专用的急救车辆立即将其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急救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和消毒设施,专车专用,运转病人时应当开窗通风。医务人员、司机等要严格按照禽流感的卫生防护要求进行防护,并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4.做好感染控制和信息反馈。收治禽流感病人的医疗单位,要加强医院内部感染控制,防止医院内部交叉感染。同时,每日要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情况。
(三)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1.开展流行病学调查。(1)流行病调查人员接到疫情报告后,按照《人禽流感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立即到疫情所在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2)在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追索传染源,确定疫点范围,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3)调查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及接触者的接触者。
2.对接触者采取的措施。(1)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限暂定为7天。其中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要进行预防性服药、留验。无论是密切接触者还是一般接触者,在观察期间内只要出现不适症状,均应到指定医院就诊。观察期间不限制医学观察对象的活动,但观察对象活动范围需在动物禽流感疫区范围内(疫点周围3公里)。当出现禽流感疫情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时,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隔离医学观察。(2)告知接触者禽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及相关防治知识。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等症状)的,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治疗。(3)观察期间,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人员每日对密切接触者测量1次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填写相关报表,按要求上报。
(四)疫区消毒。
按照国家《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要求,消毒工作应在疫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进行。要严格掌握消毒原则、消毒对象和消毒方法,避免消毒工作的盲目性。对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可以使污染物达到无害化时,可以不进行消毒。
(五)疫区解除。
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例恢复后10日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经省紧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对疫情控制综合效果进行评价,认定达到疫区解除条件,经省政府批准,可以解除疫区控制,转入常规防治。
六、原始标本采集、包装、运送
(一)原始标本采集。
采集疑似禽流感患者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血清以及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咽、鼻拭子或含漱液在发病的头3天采集,急性期血清在发病后7天内采集,恢复期血清在发病后2-4周采集,尸检标本尸检时采集。
(二)标本的包装。
标本必须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橡胶圈的塑料管里,拧紧;将密闭后的标本放入大小适宜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标本;直接在塑料管上用油性记号笔写明样本的种类、采样时间、编号、姓名,同时也将标本有关信息填在禽流感人体标本送检登记表上,连同塑料管放入另一塑料袋内密封;将装标本的密封袋放入专用运输箱内(或疫苗冷藏包),放入冰排,然后以柔软物质填充,内衬具有吸水和缓冲能力的材料;进行病毒分离,可将密封好的装有标本的容器直接放入液氮运输罐内运输。所有容器必须印有生物危险标识。
(三)标本的运送。
所有采集的标本应在医院采集时立即分装,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单独保存,以备复核。采集的标本若不能在24小时内送达,则应尽快在零下70℃以下保存。无零下70℃条件的需在零下20℃冰箱内短时间暂存,并尽快联系递送标本。
七、技术保障
(一)设立专家组及机动队。
市里设立医疗专家组、疫情控制专家组以及医疗急救队和疫情控制机动队,负责人间禽流感疫情的控制和指导工作。医疗专家组、医疗急救队主要由呼吸科、传染病科、重症监护科、中医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等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疫情控制专家组和疫情控制机动队由传染病、流行病、消毒消杀、检验等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技术培训。
开展对卫生行政管理、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应急培训工作,开展好紧急疫情应急模拟演练,不断提高指挥系统、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和应急救治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物资储备。
各级政府要给予疾控、医疗、检验机构必要的经费,保证禽流感疫情发生时医疗卫生物资、治疗药品等及时到位,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需要。
八、综合防治措施
(一)加强督导检查工作。
要加强对防治禽流感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加强对易感人群的保护。
对易感人群应采取相对隔离措施,避免接触病人,不去疫区和可能被禽流感病毒污染的场所,必要时给予易感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口服相关的抗病毒药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易感人群。
(三)抓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大力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明确责任制,落实任务,严厉打击经营无检疫证明的禽类及其产品,保证居民饮食安全。必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在疫区范围内禁止活禽销售、运输和交易等活动。
(四)加强卫生宣传。
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室内卫生,室内通风良好,不食病死、死因不明和未经检疫的禽类及其产品。要搞好环境卫生,定期开展消毒,对禽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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