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铁政发[2005]17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5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5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铁岭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铁委发[2005]3号),今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铁委发[2005]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改革统揽全局,努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农村和社会领域的各项改革,进一步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企业改革继续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按照“做大做强一批,改制搞活一批,关闭破产一批”的思路实现重点突破。到2005年底,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面要达到85%以上,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企业的改制任务。一是巩固完善和规范运作一批股份制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资本运营质量,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对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吸纳非公有资本入股、转让国有部分股份等形式,逐步降低国有股份比重,改善股权结构。对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要重点培育,跟踪服务,争取早日上市。二是引导推动中小企业改制搞活。以民营经济为基本取向,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改革改制,通过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促进国有中小企业与市内外优势企业嫁接重组,加快国有资本从竞争性中小企业有序退出。三是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中小企业实施破产。在继续争取具备条件企业纳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的同时,加大依法破产力度,促使一批劣势企业加速退出.市场。

二、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运营。在现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构架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指导和协调市属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工作,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大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清理和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放宽市场准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同其他企业平等竞争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培植一批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高附加值型的民营企业集团,加速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鼓励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承包和森林资源经营权流转。加快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征用办法和补偿机制,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粮农直接补贴的办法,加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有效监管,全面落实粮食收购政策,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完善粮食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多种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共同发展。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推行农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卫生医疗合作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以重点镇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和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

五、积极推进区域市场对内对外开放,促进商品和各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加快国有流通企业体制改革,积极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产业,建立物流基地,发展物流配送,推动流通方式创新。加快发展资本市场,重点培植“铁煤”集团、“北绿”集团等一批骨干企业规范上市,提高企业直接融资能力。规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及人才资源信息网络。发展技术市场,建立技术交易中介机构,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加快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为全市的资产交易提供平台。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抓好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

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搞好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削减、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收费标准。逐步减少政府对企业经济行为的直接干预,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尽快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行政许可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强化行政许可监督责任。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年内完成市、县(市)区政府涉改部门的“三定”工作。按照政企、政事、政策分开的要求,合理界定市、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职能,防止职能交叉和多头管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七、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机构、人事、收入分配等改革,逐步制定和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今年要全部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实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今年改革的重点是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创造条件,实现经费自理。行政委托类事业单位重点是理清政事职能,规范行政依据和行为,精简人员编制,规范经费渠道。从减轻财政负担出发,3年内精简压缩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20%,使我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八、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统筹,在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劳动力就业一体化;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把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范畴。今年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是做好集体企业职工、非公有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和并轨失业人员各类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参保范围、缴费比例、养老金计发办法等市级统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有机结合、协调推进。进一步做好将特困企业在职职工纳入医疗保险工作。今年在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完善失业保险和城市低保制度,确保失业保险金和城市低保费按时足额发放,并逐步提高标准。

九、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科技资源。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加快开发类科研机构向企业转制、公益类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的速度。到今年底,技术开发型科研单位应全面转为科技型企业,成为技术研发的实体。

十、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保障制度,巩固和完善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级政府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和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对市劳动技校、市商业学校、市粮食学校等部分市直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重组,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十一、深化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疗卫生体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民营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继续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今年开始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以铁岭县为试点,2006年在全市展开,2010年覆盖全市。

十二、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股份制改制改组步伐。城市信用社要按照《公司法》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成改制工作。农村信用合作社按国家规定,以县联社为单位改制为统一法人社,改制工作在2006年底完成。今年要做好中央专项票据发行申请和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企业、个人诚信档案和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有效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机制,形成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

十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其他项目均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实行重大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和稽查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项目的专家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逐步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改革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日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做好改革的规划、协调、综合、指导和服务,把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全市各项改革工作要在市发展改革委的综合协调和指导下进行,重大改革事项须经发展改革委审定后报同级政府批准方可实施操作。对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出售的企业改革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96号文件规定,充分征求企业职工意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保持社会稳定。

今年是改革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把改革工作作为今年考核各县(市)区、市政府各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指标。年底,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改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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