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1997-08-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决定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1997年3月19日无锡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废止〈无锡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议案》。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决定废止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997年8月29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