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制定的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五促五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州政办发〔2007〕3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制定的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五促五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人口计生委、民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委、团州委、妇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计生协会等部门制定的《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五促五为”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五促五为”活动实施方案

州人口计生委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团州委州妇联州红十字会州慈善总会州计生协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适应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促进我州人口计生工作提级升位,决定开展“五促五为”活动(促社会和谐,为特殊群体献爱心;促边疆稳定,为大龄青年搭鹊桥;促民族发展,为人口问题求突破;促脱贫致富,为计生家庭解难题;促家庭幸福,为育龄夫妇送健康),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实现人口结构平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总结和分析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求特色、促发展”,着力培育我州人口计生工作的新亮点,全面提升我州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三结合”、“五关爱”活动,努力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特点,把“五促五为”活动纳入各地政府工作重点,确保“五促五为”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原则。针对我州少数民族人口多、居住分散、人口长期负增长、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村极贫困男青年结婚难等特点,在活动的开展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重视人口战略的研究,认真调查分析重点难点问题,找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重点破解突出矛盾,解决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人民群众的婚育特殊困难。

(三)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不能搞整齐划一和千篇一律。要充分调动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认真总结完善工作方针和思路,使工作部署更加科学和富有创造力,工作方法更加灵活,贴近实际。到2010年,初步解决相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进入后人口和计划生育时代打好基础。

(四)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原则。“五促五为”活动是对今后人口计生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与目前正在开展的“三结合”、“五关爱”活动以及创建优质服务县(市)活动、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构建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等重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促社会和谐,为特殊群体献爱心。一是为“空巢”家庭(指无子女或子女死亡的家庭)献爱心。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为‘空巢’家庭献爱心”活动,每年至少包保3户至5户“空巢”家庭,对所包家庭要认真调查,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他们的生产生活及业余文化生活给予适当的安排。要针对不同民族、性格老人的不同特点,充分利用节庆假日,组织“空巢”家庭老人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消除老人孤独感。同时,协调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对特别困难的“空巢”家庭给予生活上的救助。二是为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打工寄养在老人或亲属家的儿童)献爱心。结合“关爱独生子女成长”和“关爱女孩行动”,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为留守儿童献爱心”活动,结成联系对子,从心理上和生活上给予关爱,每个县(市)至少联系20名留守儿童。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职工)的力量,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三是为外出务工农民献爱心。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定期走访外出务工农民家庭,主动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宣讲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传授预防性病、艾滋病的有关知识,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调解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矛盾,维持其家庭稳定。每年要确保走访50%以上的务工农民家庭。

(二)促边疆稳定,为大龄青年搭“鹊桥”。在全州农村积极开展“关怀大龄男青年”行动,每个县(市)每年重点关怀5名至10名大龄男青年。选择时机,与共青团和妇联一起组织男女青年联谊会,为大龄未婚男青年婚恋创造条件;组织演讲会或演唱会,帮助青年人树立远大理想和婚育新风,促进乡风文明;主动与劳动就业部门联系,为其提供劳务信息,创造外出务工条件;联合民政部门,充分利用婚姻中介组织,积极为大龄男青年牵线搭桥。

(三)促民族发展,为人口问题求突破。各县(市)要围绕以下课题调查研究、谏言献策。一是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问题。结合开展“关爱新生儿”活动和优生示范工程,进一步研究降低出生缺陷的有效措施,力争每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1个千分点以上。二是研究如何改善人口结构问题。结合开展“关爱女孩”活动,联合卫生等部门,加大打击“两非”(非法胎儿鉴定性别、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力度,努力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正常水平;加强对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的研究,促进人口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三是研究如何将人口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问题。四是进一步研究解决朝鲜族人口负增长和边境人口问题的对策措施,合力促进我州人口问题的解决。进一步研究探讨民族人口发展问题,积极争取有利于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

(四)促脱贫致富,为计生家庭解难题。结合开展“关爱计生贫困家庭”活动,按照“抓一村、带一乡、帮百户、惠万民”的目标,州及县(市)计生部门分别抓一个新农村建设试点,以带动全乡新农村建设和“五促五为”活动,帮扶100个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惠及10000名育龄群众。要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入手,利用“五关爱”项目中的小额贴息贷款资金,积极为农民外出劳务和发展生产创造条件。县(市)人口计生部门每年要重点帮扶8户至10户计生家庭。要在所包保的村(屯)建立生育文化大院,弘扬新型生育文化。要积极帮助所包保的村(屯)修建村路、自来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工程,尽快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村容整洁。要充分发挥村级计生协会的作用,积极推行村民自治,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所包保的村(屯)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促家庭幸福,为育龄夫妇送健康。结合开展“关爱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活动,在试点乡(镇)、村(屯)为育龄夫妇开展健康体检,其中男性生殖健康体检率达到8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普查率95%以上,治疗率80%以上,新婚家庭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入户率达100%,出生缺陷干预率达90%。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阵地建设,改善内部设施和仪器设备,优化服务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优质服务,定期组织开展为育龄群众送健康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五促五为”活动是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因此,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上下协调,共同努力,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由主要负责人承担起领导、协调和服务职责。州计生委等部门要对“五促五为”活动进行科学分工,加强对县(市)的指导和调度,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

(二)科学运作,有效实施。要深入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五促五为”活动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或方案顺利实施。要制订有利于“五促五为”活动开展的优惠政策、奖励扶助政策等相关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让人民群众特别是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实惠,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开展“五促五为”活动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州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针。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注意把握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发挥自身特色,展现出自身亮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四)确定标准,有效评估。为确保“五促五为”活动取得实效,州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将制订“五促五为”活动评估标准,并于2007年年底对各县(市)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活动开展好的县(市)予以表彰奖励。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使“五促五为”活动成为现阶段全州人口计生工作的标志性工程。

(五)总结经验,整体推进。各县(市)要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组织召开各种不同形式的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五促五为”活动深入开展,开创我州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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