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强扬州主城区旅游饭店建设的导向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扬州主城区旅游饭店建设的导向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1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印发《关于加强扬州主城区旅游饭店建设的导向意见》的通知
扬府发〔2005〕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扬州主城区旅游饭店建设的导向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扬州主城区旅游饭店建设的导向意见
为提高我市旅游接待能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由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的转变,现提出扬州市区旅游饭店(含宾馆、酒店)建设的导向意见。
一、总体发展思路
以建设“旅游强市”为目标,以满足市区商务、旅游发展对饭店的需求为宗旨,坚持合理布局、注重特色、市场导向、绿色环保的原则,加快发展四星级及以上的高档饭店,大力发展三星级以下及经济型饭店,鼓励发展连锁型、特色型饭店;统筹高中低各层次以及商务、旅游、度假等多类型饭店的建设和管理,力争在2010年左右,基本形成以国际品牌饭店为龙头、高星级饭店为核心、中低档星级饭店为骨干、经济型饭店为基础的布局合理、结构协调、风格独特、管理一流的市区饭店网络体系。
二、总体发展目标
到2010年,市区四星级以上饭店的数量由目前的4家发展到12家左右,客房总数达到5000间左右,其中五星级饭店3家以上,客房数达到1200间左右;三星级饭店发展至30家左右,总床位数约10000张;经济型饭店发展至200—300家,总床位数约50000张。
三、市区饭店业发展方向
根据城市旅游、商务发展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现有饭店状况,切实优化市区饭店业发展布局:老城区鼓励对现有饭店设施升级改造,调优结构,完善功能,形成与老城区环境相匹配、个性彰显、古朴典雅、管理现代的饭店体系;新城区以引进国内外品牌饭店集团为重点,加快高星级饭店建设步伐,尽快形成与新区旅游、商务发展相适应、与现代都市文明相协调的新型饭店体系。
鼓励发展连锁式汽车旅馆和青年旅馆(纯客房式)、分时度假公寓等新型住宿设施,作为星级饭店客房的补充和延伸,满足社会住宿对个性化、经济化的消费需求。
加快调整、改造、提升老字号旅社,鼓励利用老城区内保存较为完好的老字号旅社(店)、民居民宅发展具有扬州地方特色的旅游住宿设施。
四、中高档饭店布局方案
根据主城区各城市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中高档饭店的分布现状,从完善各分区的要素配置着眼,提出主城区饭店业布局方案:
1、老城区:已形成相对合理的饭店群落,根据老城区的保护和交通环境的承载能力,鼓励对现有饭店设施升级改造,形成与老城区环境相匹配的个性与特色。
2、蜀冈—瘦西湖分区:该分区是扬州的核心旅游区,重点鼓励改造提升现有饭店档次,并新建1家高星级度假村。
3、西部分区:该分区在饭店结构上缺乏三星级以上的商务饭店,发展以新建中高档饭店为主。拟新建商务会议、会展为侧重的高星级饭店3家、三星级商务饭店4家。拟将市工商银行大楼中高层改造成三星级饭店,并将附近的宾馆一并统筹整合改造提升。
4、西北分区:侧重加快扬子江北路西侧高星级饭店的建设,提高蜀冈—瘦西湖景区西部的接待能力,引导游客从西边进入景区,起到分散瘦西湖南大门客流压力的目的,并进一步带动扬子江北路西侧地区加快融入主城区。同时兼顾维扬区级行政中心、江阳工业园和北部市场群对商务饭店的需要,拟新建2家高星级饭店,其中1家拟建白金五星级的温泉假日主题饭店,成为扬州旅游目的地形象标志产品;将二十四桥宾馆改造成四星级旅游饭店;在江阳工业园和北部市场群附近建设1家三星级商务饭店。
5、西南分区:该分区的饭店建设主要是完善结构。拟新建豪华五星级商务会议型饭店1家,作为城市西入口处的醒目标志;新建2家三星级商务饭店;将汊河华洋宾馆改造提升为三星级商务饭店。
6、瓜洲分区:根据建设滨江新城区的需要,拟新建1家高星级饭店、1—2家三星级饭店,其中1家拟建为亲水型休闲度假村。
7、港口分区:拟新建1家三星级商务饭店为港口和物流园区商务配套。
8、扬子津分区:根据该分区旅游发展的需要,拟建设1家三星级的度假村。
9、东南分区:该分区为城市远期建设备用地,暂不考虑新建星级饭店。
10、东部分区:该分区为城市“东联”发展战略的推进传导区、为老城区配套服务的重要承载区和城市东部商业副中心的培育区,拟新建高星级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2家。
11、东北分区:该分区饭店建设,南与西南以旅游饭店为主,东和东北地区以商务饭店为主,拟新建高星级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3家。
12、河东分区:该分区是未来广陵区新行政中心所在地,为城市“东联”战略实施的重要枢纽,拟新建高星级饭店1家,作为城市东入口处的醒目标志;三星级商务饭店2家、旅游度假村2家。
五、加强饭店业建设管理
着力提升星级饭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对我市现有星级饭店进行科学评定和管理,对于未达标饭店重新进行评定,确保饭店的服务质量和硬件档次达到应有的水平。加强低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将基本达到要求的社会旅馆纳入行业管理范畴,促进其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保证经济型游客的住宿需求。推动市区中小旅馆市场整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逐步淘汰不合规定的小旅馆。鼓励中小旅馆以区为单位组成联盟,加强行业管理,实行规范服务。
面向市场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引进适合我市城市风格和环境要求的品牌饭店和投资商来扬投资、经营;做好项目包装、推介,吸引国内外著名的饭店集团参与我市的饭店建设与经营管理。
加强饭店建设项目管理。市区新建饭店要根据城市各分区的用地规划和饭店建设审批程序,制定设计、建设招标竞标方案,实行公开竞标,以切实提高饭店建设质量。
六、加大对饭店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1、在市旅游发展基金中专项安排一部分用于支持市区饭店业发展,主要是:
——鼓励市区现有星级饭店升星达标。鼓励、支持对现有的星级饭店进行软、硬件更新改造,对实现升星的饭店,给予奖励。
——鼓励提升旅游接待设施水平。对被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鼓励引进国际品牌饭店集团。对引进国际排名前30名的品牌饭店集团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有功人员也给予适当奖励。
——支持饭店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市区每年选派10名饭店管理人员到国际品牌饭店集团培训,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政府从市区饭店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贴。
——鼓励和引导我市中低档饭店走经济型、集团化、品牌化和网络化的发展道路。
以上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旅游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进行价格扶持。自2006年1月1日起,饭店业的用水、用气价格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并轨;饭店业的动力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照明用电价格逐步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并轨。
3、实施税费优惠。对于新建属于市鼓励发展的高档饭店,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凡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的,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核准,免征所得税3年;缓收或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墙改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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