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专用线无人看守平交道口监护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专用线无人看守平交道口监护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0-10-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办发〔2000〕46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专用线无人看守平交道口监护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自1989年市政府决定成立监护组织对专用线平交道口实行集中监护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近两年来,我市一些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或使用人,放松了专用线平交道口的安全工作,既不组织监护又不委托各监护队监护,严重地影响了道口安全工作,致使全市专用线道口险情和事故有所增加。
鉴于我市城区机动车特别是大中型客车逐年增多,道口嘹望条件普遍不好,极易发生汽车与火车相撞的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实行全面监护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市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长春市铁路专用线道口监护队,统一管理并组织城区内各站区道口监护工作。长春市铁路专用线道口监护队隶属于长春市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非经营性社会公益组织,暂免收各项管理费用。
二、铁路专用线无人看守平交道口继续实行监护队统一临护的办法,以集中使用人力和资金。其中不属共用道口本单位又有监护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监护,但要与市道口安全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接受市道口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对既不委托监护队监护,本单位又不组织监护而造成重大道口事故的,要追究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铁路部门要重视专用线道口安全工作。铁路部门要做好平交道口铺面和道口设施的整修,要教育调车人员严格遵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调车机在通过道口前要按规定鸣笛示警,在推送车辆时,列车前部应有人进行嘹望,及时显示信号,并严格掌握作业速度。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把通过道口的安全知识纳入对机动车司机教育内容,完善管理标志,施划“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公安、客管、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道口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一汽集团公司等有自备调车机的企业,也要按省政府吉政发[1993]21号文件规定,将厂区和生活区内的平交道口监护起来,并加强对调车人员的安全教育。生活区内的平交道口也可以委托道口监护组织统一监护。
五、市道口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对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监护费的管理和使用,要及时监督检查,确保监护到位。
六、铁路专用线道口实行监护后,其性质仍为无人看守道口,发生道口事故,按国经贸交[1995]466号和国务院[1979]178号文件规定处理。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