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全力打造产业品牌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浙江省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温委发〔2004〕35号
颁布日期:2004-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全力打造产业品牌的实施意见

温委发〔2004〕35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我市自实施“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战略以来,全市质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把“质量立市”提升到“品牌立市”的新高度,走以品牌带动产业发展道路,根据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现就进一步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打造产业品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我市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全力打造产业品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和《温州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按照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国际性轻工城的要求,以打造产业品牌为核心,全面推进“品牌温州”建设,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今后一段时间,我市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全力打造产业品牌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社会环境;加强全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服务机制,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巩固和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夯实企业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基础;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大力推进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市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争取再创20个左右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市级以上名牌产品占全市工业总销售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全市60%以上的规模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80%以上的工业企业配备必要的计量检测设备;争取再创2个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全市建设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

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全市标准化管理工作。要引导企业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档次的名优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或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对国际标准的参与起草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者,按照《温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其中,国际标准参与起草者予以5—8万元的奖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者分别参照温州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积极搜集研究和跟踪我市大宗产品出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共性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层次和国际竞争力。以上研究工作由市科技局优先立项予以经费支持。

(四)加强全市计量检测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的作用。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应建立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增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中小企业要配备必要的计量检测设备,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出厂。进一步发挥计量和校准中介机构的作用,为工业园区和中小企业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加大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投入,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必要的计量测试保证。

(五)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开展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企业深入贯彻质量体系标准,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总结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促进和带动一批重点骨干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台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国家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壮大全市企业质量管理人才队伍,为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供人才支撑。

(六)加强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生产条件、严格出厂检验,依法持证生产经营。有关部门对企业获证后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持续符合取证要求。加大对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持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能力。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积极改造落后装备,完善技术保障手段。坚决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产品。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争取在各个优势产业都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努力实现由“温州制造”向“温州创造”跨越。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攻关活动,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设立市质量工作专项资金,对瞄准国内外先进产品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赶超活动的企业予以适当的补助,具体实施方案由市财政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

三、加强质量监督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八)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活动,巩固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成果。坚持“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始终保持对制假售假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已经通过质量整治验收的区域或行业,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区域性或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回潮”。建立质量问题预警机制,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带有区域性或行业性倾向的产品质量问题,或用户、消费者反映产品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发出预警通报,有关县(市、区)应组织经贸、质监、工商等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有效的产品质量整治,及时消除出现新的区域性或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

(九)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督。继续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部分支柱产业,开展具有可比性的、分类管理的行业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并对外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通过持续若干年的努力,使我市支柱产业的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监督检查的产品目录由市政府商有关部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市财政局制定。

(十)加快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大资金、设备和人才的投入,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为建设国际性轻工城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产业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都要建立相应的质检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有效的检测和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制,重点建设好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开展对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督检测,确保人民群众能全面吃上“放心食品”。规范质量检验、质量技术咨询、计量校准和工程设备监理等技术服务市场,避免恶性和无序竞争,严厉查处扰乱技术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鼓励技术机构之间开展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合作,组建企业化的检测公司或集团,走市场化发展道路。

(十一)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和建档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全市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对质量信用优良的企业予以表彰,并优先评价和推荐各类质量荣誉;对质量信用低劣的企业予以曝光,加以监管,促使其规范经营,避免继续损害温州整体质量声誉。建立企业质量状况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未受年度监督抽查的企业,要在年底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国内外重大质量索赔事件的企业,要在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四、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全力打造产业品牌

(十二)加强品牌战略的宣传和研究。各新闻媒体要开辟品牌战略专栏,大力开展打造产业品牌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品牌、争创品牌、共同维护品牌的良好的创品牌环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扩大对外宣传,精心包装现有“国”字号特色产业基地,积极组织我市名优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博览会或展销会,有选择地在全国各大城市开展“温州制造”系列推介活动,增强温州区域品牌、行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整体宣传效果。加强对打造产业品牌的理论研究,积极邀请国内外著名的品牌战略专家来温举办讲座和开展学术交流,指导全社会正确实施品牌战略。

(十三)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要引导企业家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积极进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做大做强做优企业,打响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企业家品牌。企业家要不断加强学习,博采众长,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驾驭企业和市场的能力。

(十四)加强品牌培育和发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订品牌培育规划,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列入规划的企业和行业开展创品牌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努力再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再争取一批“国”字号生产基地。将服务产品纳入“温州名牌产品”评价范围,拓展品牌战略的实施领域。

(十五)加强对品牌的保护。要不断强化企业对品牌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品牌利益。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企业的联手配合,加大对品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合和纵向协调,积极保护我市品牌不受各种不当侵害,保障品牌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六)充分发挥品牌效应。要鼓励名牌企业利用品牌、技术、资本和人才等优势,加快品牌扩张和延伸。提倡企业强强联合和以品牌企业为龙头,打破行业和区域界限,实行资产重组和优势互补,组建大公司和大集团,促进品牌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和品牌效益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做大做强“国”字号产业基地,加快特色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步伐,努力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园,提高产品档次,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行业性品牌群体。

(十七)鼓励企业走国际合作与发展道路。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与国际名牌企业的合作,引进和吸收国外制造业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管理模式,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商标境外注册保护工作,努力创出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十八)建立和完善品牌服务体系。企业要在注重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积极运用网络和电子化手段进行快捷高效的服务,努力把服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十九)努力打造国际品牌。鼓励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能支撑和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在规模化、集团化、多样化和国际化上下功夫,积极在国外设立生产或销售分支机构,形成若干个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向创立国际品牌的目标迈进。

(二十)实施积极的品牌激励政策和经费保障制度。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管理奖”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浙江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质量管理奖”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的企业给予表彰。市财政每年拨出专项经费,分别用于“温州名牌产品”和“温州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确保品牌评价工作不向企业收费。

五、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全社会齐抓质量、共创品牌的氛围

(二十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打造产业品牌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周密布置,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资金落实。

(二十二)各有关部门要把提高产品质量和实施品牌战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认真加以落实。要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打造产业品牌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全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当地产品质量工作的职责,切实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充分发挥质量工作主力军的作用,积极为全市全力打造产业品牌作出贡献。

(二十三)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打造产业品牌中的作用,踊跃向政府进言献策,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质量与品牌工作;增强行业自律能力,制订行业质量规范,创造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积极发挥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质量改进和培育行业品牌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实施品牌战略服务。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0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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