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市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黑市政字〔2004〕29号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市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省、市直各单位:

2003年,黑河市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接收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较好的完成了安置任务。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促进今年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授予黑河地方铁路(集团)公司、黑河市热电厂、黑河西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市建设局、市经贸委为2003年度市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张中义、杨振海、蒋景强、杜德明、汪雪帆同志为200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努力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为国防建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