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7-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6〕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加快我市中小型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实现“富民兴佳”的宏伟目标,按照国家和省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快信息化建设”精神为依据,以“政府倡导、社会参与、企业为主、通力协作”为原则,以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信息化工作体系为目标,切实提高我市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实现我市经济新跨越和“富民兴佳”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化总体上要实现以下目标:
1、企业信息网络的应用普及率明显提高。全市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40%以上,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普及率达到100%;电子商务应用具有一定规模。
2、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应用率达到90%;供应链管理(SCM)系统/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应用率达到30%;企业制造资源计划(MRPⅡ)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的应用率达到35%;中小企业实现财务、物料和营销管理信息化的比率达到40%。
3、试点企业信息化建设示范作用明显提高。认定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企业20家,其中重点示范企业3-5户,力争2户企业成为省示范企业。示范企业中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应用达30%以上。
(二)具体目标。
1、2006年重点抓好10户中小型试点企业。大力推广畅通汽车配件公司、合成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信息化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通过多方努力,通力合作,使这些试点企业在完成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信息化;建成政府与企业间虚拟专用网,利用在线数据传输实现自动交换信息;同时总结经验,探索出不同类型企业实施信息化的路子,选择3-5户企业信息化软件开发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软件。
2、2007年在总结试点企业经验基础上,全市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较好的中小型企业中开始实施信息化,实现企业内部的网络连接和与Internet连接,积极推进中小型企业信息化工作,推广应用我市自行开发的管理软件。选择3-5户企业开展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试点。
3、2008年在规模以上的中小型企业全面实施信息化,建立内部局域网,与Internet连接,全市企业信息化水平有较大提高,选择10-15户中小型企业普遍开展电子商务试点。软件企业基本形成规模。
4、2009-2010年全市中小型企业普遍实现企业信息化,建立起采购链、供应链、研发链、制造链等众多应用系统,基本实现企业对企业(BtoB)和企业对消费者(BtoC)的电子商务化。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企业,全市软件及系统集成业达到相当规模,成为我市支柱产业。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原则。
1、市信息产业局主要负责佳木斯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并从战略高度选择重大科技课题,重点支持一批中小企业信息化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基础建设工作。努力营造“创新、产业化”环境,促进提高我市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技术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2、各级经济、科技、产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把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与促进企业管理模式改变、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并将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及其成效作为考核企业技术进步、管理水平提高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对企业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3、教育主管部门要大力引导、支持学校及教师积极参与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从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需要出发,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并制定各类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4、财政、金融部门要努力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资金支持,增强我市经济市场竞争力。引导各类风险投资基金积极参与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发挥好发展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
5、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部门在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各级政府要把中小企业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应用等方面工作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工作重点之一,并创造条件建立本地区示范试点,使本地区、本行业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形成燎原之势。
(二)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原则。
1、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围绕生产经营目标,把信息化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应作为企业领导任职目标、工作业绩考核的基本内容。
2、企业一把手要亲自抓信息化工作,并把其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日程。结合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实施,进行企业结构调整、实行现代化管理,优化物资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运行。切实采取措施,做到组织落实,部门协调,资金保证,人员到位。
3、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中要克服重技术、轻效益,重开发、轻应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找准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根据效益优先原则,选择突破口。要以企业取得经济效益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作为评价开展信息化效果的首要依据。
4、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要进行科学的投资评估,合理做出投资决策。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所需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把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列入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和产品开发计划并加以落实。
5、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必须与企业的“三改一加强”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到企业的经营基本要素:满足客户需求,抢占市场、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高产品开发能力、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增值能力,加强售前售后服务,促进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变革和优化,加速企业信息化建设,切实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总体水平和效益。
6、中小企业要努力培养一支自己的信息化人才队伍,要特别注意培养和吸收既懂信息技术又懂管理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人才政策和培训制度,将有关培训作为职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对推进企业信息化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坚持全方位和多渠道培养、吸引、提高企业信息化人才的原则。
1、高等院校、有关民营科研所和咨询服务中心等要面向社会开设各种中小企业信息化的专门应用技术课程和短期培训班,培训工作要制度化、市场化和社会化。鼓励有关中小企业信息化开发商加入培训工作行列。
2、鼓励企事业单位选派有一定业务经验的职工,到国内集成开发与服务机构实践进修,培养中高级具有综合实施能力的人才。高等院校也可以选派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带着课题到国内外的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去攻关或合作开发。
3、要运用好各级政府出台的人才政策,引进国内外中小企业信息化方面的高中级人才,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建立相应的吸引和稳定人才机制和管理制度。
4、各高等院校要根据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形势,结合本校学科建设,及时调整有关专业教学计划或采用选修课形式加快速度开设CAD、CAPP、CAM、CAE、PDM、ERP、CIMS等有关方面课程和教学环节,并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去服务、去创业,使我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5、建立健全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一是依托佳木斯市信息化专家咨询组,成立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专家组。成员中除了精通并愿意投身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的自动化、计算机、信息网络、ERP等方面的专家之外,还要有从事管理的专家、企业家代表参加;二是充分利用高校科技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研院所、信息化示范企业等方面力量,逐步建立起一批有水平、有信誉、有知名度的市场化科技中介咨询服务机构;三是鼓励国内外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高校、科研机构、技术开发商、中介咨询服务机构进入我市市场,积极参与我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四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以科技宣传栏、讲座、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方位推进的原则
1、加强领导,为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中小企业信息化对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后劲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和产生的效益更大,同时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内容丰富、复杂,将涉及到更多的行业乃至整个社会,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其下属办公室的作用,领导和协调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为:
组长:孙伟经市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田伯华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李一琳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成员:幕德贵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周常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明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莉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守芳市信息产业局信息化推进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信息产业局局长担任。
2、建立多渠道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体系。以企业投入为主体,“十一五”期间市政府要设置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引导性资金投入,同时充分发挥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科技计划经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作用。各县(市)政府也要相应设置中小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引导金融、风险投资等资金投向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3、各级政府及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努力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机制建设和运行环境建设。首先要用足国家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有关政策,各县(市)和行业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根据地方和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一些扶持政策。对中小企业信息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风险投资、股票上市、立项、信贷、成果评定、技术要素出资入股、职称评定、晋级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
4、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就公共网络平台、企事业单位网络及其它资源的相互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则,并依据“效益优先”、“重点优先”、“水平优先”的原则,对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积极性高、工作成效大的企业,对其申报的开发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重大项目应引入招标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项目技术的标准规范、考核评估体系。
5、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试点企业是:佳木斯合成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沃尔德电缆有限公司;汤原纸业公司;桦南巨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东华收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佳木斯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市畅通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风驰车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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