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9-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决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实施名牌战略,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广大企业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中国名牌产品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推出27个中国名牌产品,这些品牌产品科技含量高、质量信得过、拉动作用大,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全省的经济结构,引导了城乡居民的消费,对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加快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进一步提高我省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全省经济的整体竞争力,省政府决定,对全省获得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16户企业各奖励50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企业再接再厉,珍惜品牌荣誉,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质量和品牌形象,为不断提升全省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再立新功。

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受到表彰的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为榜样,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市场、狠抓质量,依靠科技、自主创新,因地制宜、培育品牌,变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为实现省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吉林省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名单

二○○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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