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1997-07-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99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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