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扬府办发[2006]71号

关于印发《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加快我市质量振兴工作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扬州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这是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具体运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电子监管网建设是产品质量监管的一项重大变革,一方面有利于政府部门完善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商的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名牌产品,维护企业声誉。同时电子监管网的建成将为企业提供快捷的营销信息平台,为企业科学的组织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有助于提高企业效益,提升产品竞争力。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扬州的高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市内产品与市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要求,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确保试点成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荣平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殷圣元、市质监局局长徐赴前为副组长,市质监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商贸局、市卫生局、市供销社、市信息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扬州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促,负责组织一般生产企业入网,加强市、县(市、区)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管理。市经委负责组织重点生产企业入网。商贸部门牵头负责编制全市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乡镇和重点村“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负责组织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销售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消费环节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查处消费环节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应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编制全市药品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证公用通信网的通信服务质量,保障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通信网络正常运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十一五”工作规划

重点突破阶段(2006年-2007年)

1、到2006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组织50家生产企业入网;在20个商场及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布设100台“村村查”信息查询终端。2007年底前,首批目录中涉及的适合入网的产品、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检产品、省级名牌、市级名牌产品全部入网。

2、电子监管网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各地政府、企业、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查询量大幅度增加。

3、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子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初步建成市县乡三级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4、电子监管网效果初步显现,基本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有效遏制假冒伪劣现象、保护群众利益、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上取得初始成效。

逐步铺开阶段(2008年-2009年)

1、建成覆盖主要产品、城市乡村的网络。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全市50%乡镇、重点村、重点农户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布设完毕。

2、社会各界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入网产品产生较强的信赖感,大多数消费者都能熟悉掌握查询方式,电子监管网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进货的重要检查手段。

3、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强大,基本完成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受和处理各种质量投诉举报,生成统计分析,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完成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

4、电子监管工作取得突出效果,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入网企业普遍得到实惠,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

1、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市区、全部乡镇和重点村均安装上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2、电子监管网应用进一步深入人心,企业自觉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消费者、商家对入网产品广泛地、自觉地认可和支持,产品入网成为进入市场的必然要求。

3、电子监管网功能基本成熟,进一步向综合化、智能化发展,能够保持持续升级,在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的基础上,基本掌握全国商品物流和质量变动情况,逐步建成全国质量预警和快速反应的信息体系。

4、电子监管网在服务经济和促进发展方面效果更加明显,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入网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很好满足。

三、近期工作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

7月底前,我市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邗江、江都、仪征、宝应和高邮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

(二)制订总体规划

7月底前,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十一五”期间推广工作总体规划,明确推广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制订阶段性入网实施方案,确保全市提前一年在全国率先完成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三)做好人员培训

质监部门和各职能部门要组成一支由思想好、能力强、作风硬,了解企业,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参加的推广队伍,并在此基础上,配合中信公司组织对系统内推广人员进行培训,按照省政府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进一步领会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提高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会指导、会操作、会讲解”又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电子监管网推广队伍。

(四)组织实施入网

各地要结合首批100种产品目录,按照分配的数额,有计划、有步骤、程序规范地组织企业入网。

(五)布设查询终端

各地选择1家当地有影响的大型商场作为示范点,先期布设查询终端。示范商场中应有3种以上消费者经常购买的当地生产的入网产品销售,并可供查询,7月10日前完成示范商场查询终端布设工作。2006年7月底前,各地提出重点城市商场以及农村重点农资连锁店、农村文化站等名单,配合中信公司完成相应终端布设计划。

(六)建立月报制度

各县(市、区)推广应用质量电子监管网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本地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进度月报制度,从2006年7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由各县(市、区)将本地工作进度情况书面报送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推广应用工作力度

(一)积极动员市内生产企业入网。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以我市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检产品、江苏省以及扬州名牌产品率先入网。对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有关部门要主动上门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研究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入网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对当年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三)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对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应用电子监管码纳入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可以简化其他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可以减少监督频次。

(四)努力提高入网产品的声誉。积极引导舆论,提高公众对入网产品的信赖程度。增强公众对入网产品的良好消费体验,使入网产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首选。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商品查验中的优势,使其成为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手段,使入网产品成为商家的进货重点。

(五)引导外埠企业积极使用电子监管码。对已经使用电子监管码的食品、农资、建材等外埠商品,进入我市市场时简化有关手续。

(六)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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