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消安林公路警路联勤监管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07〕122号
颁布日期:2007-08-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消安林公路警路联勤监管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安政办〔2007〕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05年安林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本结束后,为巩固安林公路综合整治成果,2006年2月市政府成立了安林公路警路联勤监管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年半以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对所担负的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对道路环境和交通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对沿途抛洒和乱停乱放实施重点控制,对道路清扫和绿化美化实施督导推进,使安林公路沿线保持了良好的道路环境面貌,维护了道路秩序,使安林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目前,安林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完成,道路绿化美化和后续工程建设已基本结束,道路清扫和维护工作已按照职责纳入到正常的管理程序当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些后续遗留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至此,安林公路警路联勤监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历史使命已圆满胜利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撤消安林公路警路联勤监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的工作人员回各自原工作单位。安林公路警路联勤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资产,移交到即将成立的市安林高速安林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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