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成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教育局文号:鹤教文〔2006〕31号
颁布日期:2006-03-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成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鹤教文〔2006〕31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6〕35号)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豫政〔2004〕35号)和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教职成〔2004〕1号),实施好“四大工程”,即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组织实施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组织实施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组织实施好“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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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服务,组织实施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做好2006年全市成人职业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目标任务。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规划要求,2006年,全市教育系统计划进行农村劳动力培训56500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4000人次(引导性培训6000人、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进城务工人员岗位培训13000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2500人次。现根据各县区农村劳动力、城镇职工、下岗失业人员数量和培训能力,将上述培训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见附表)。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督促各项培训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培训统筹管理。成人职业培训是我市实现“农村职教规模”和“城市职教质量”两个突破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按照当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类培训进行统筹规划、统筹安排。要实行三教统筹,在充分发挥成人学校、职业学校培训骨干作用的同时,动员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有成人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地方,培训工作主要由成人学校和职业学校承担。没有成人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地方,普通中小学要创造条件培训。

三、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各县区要重点建设好县级职成教中心和乡(镇)成人学校。现有的乡(镇)成人学校要继续巩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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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没有乡(镇)成人学校的乡(镇)的要尽快恢复和建立乡(镇)成人学校。要改善职成学校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实训条件,解决好教职工编制和工作待遇,为学校开展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级职成学校要积极向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争取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要主动与用工单位联系,搞好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

四、增加培训经费投入。各级教育部门都要设立成人职业培训专项经费,并随着任务的增加而增加。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有关企业落实省政府两个《意见》规定的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政策。各级各类学校要努力争取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和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

五、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要认真搞好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要广泛开展引导性培训,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要把回乡初、高中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重点,对即将离校的初、高中毕业生要积极推行“两证一齐发”,鼓励他们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在离校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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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一定的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为返乡创业做好必要的技术技能准备;对已经离校返乡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引导他们增强市场创新意识,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农业高新技术知识,提高他们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开拓市场、驾驭市场的能力;对于进城务工人员,要认真组织他们参加有关的课程培训和考核,并积极参加有关技术等级鉴定,取得相应证书,使他们能够尽快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附件:鹤壁市2006年成人职业培训计划

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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