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9-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4〕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实施方案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每年定期在深圳举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的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由国家商务部、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将于2004年10月12-17日在深圳举行,本届高交会将坚持“政府推动与商业动作相结合,成果交易与风险投资相结合,技术产权交易与资本市场相结合,落幕与不落幕的交易会相结合,成果交易与产品展示和交易相结合”等五大原则,重点突出技术、产品、人才、资金四大板块,搭建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和招商引资两大平台的国际型展会。根据南宁市《2004年南宁市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总体方案》(南办发〔2004〕26号)的精神,为了寻求和推动我市与国内外各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服务县域经济,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进一步利用好深圳高交会这个平台,积极开展宣传南宁、推介南博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促进我市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现将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届深圳高交会我市参展参会主要内容
在第六届高交会上,我市将主要参加展示交易、项目配对洽谈、与境外客商交流洽谈、高新技术项目推介、合作项目签约、到深交所参观交流、项目采集等七项活动。
(一)宣传展示
1、宣传推介南博会
在广西展区内,设立宣传推介南博会专栏,以图片、文字、音像等形式,突出宣传推介南博
会。
2、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
参加设在国内展馆的广西展区展览,突出展示我市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等。
⑴参展规模
广西展区面积160平方米。
⑵参展对象
①国有大中型企业;
②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
③高新技术企业;
④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金源单位为主);
⑤工业园区(开发区企业);
⑥科技中介机构(以科技金桥单位为主)。
⑶参展内容
①具有产业化前景和市场前景的高科技项目;
②需招商引资、引技、引智的高科技项目。
⑷参展形式
①以展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出口产品、高校及科研院所具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
以及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建有博士后工作站企业的最新项目为主,展览采用图片、文字、
实物展示相结合;
②编印参展参会资料,宣传中国-东盟博览会,宣传我市各县(区)引资、引智、引技、引
人才的投资环境、政府和相关项目。
⑸展区布置
项目展示按行业领域布展,分设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节能环保、
中国-东盟博览会宣传展示区和洽谈区。
(二)项目配对洽谈
1、自治区筹备办从参展项目中筛选15个项目参加大会组织的配对洽谈活动。围绕“一招三引”,组织一批有项目、资金和技术需求的高新技术和传统产业企业参加,达到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引进资金的目的。
2、参加区团组织我市部分参展参会的院校、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建有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工业园区企业为主)和投资机构就项目合作进行面对面的配对洽谈,力争促成一批项目合作成功。参会的投资机构由高交会组委会协助组织。
3、按照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板的要求,参加区团组织我市有上市前景的中小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园区企业为主)与证券投资商对接洽谈,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与投融资机构的合作,拓宽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4、结合我市服务县域经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精神,围绕各县资源优势,策划构造1-2个项目与投资商进行对接洽谈,充分利用深圳高交会平台,帮助各县寻求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促成资源、技术成果与资金的跨区结合。
(三)参加区团组织的与境外客商交流洽谈
1、与英国代表团联合举办“环保技术交流会”,对英国的环保技术、标准、英方企业的意向及我市企业的需求做好调研,组织我市企业就环保技术与对方的企业进行交流洽谈。
2、与香港代表团举办“物流技术交流会”,结合广西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组织我市企业就物流技术与对方的企业进行交流洽谈。
3、与加拿大代表团举办“电子信息交流会”,结合广西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组织我市企业就电子信息交流技术与对方的企业进行交流洽谈。
4、与奥地利代表团举办“农产品加工技术交流会”,结合广西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组织我市企业就农产品加工技术与对方的企业进行交流洽谈。
5、参加区团组织的我市参会企业代表与英国、加拿大、奥地利代表团进行展位互访,加深交流,促进合作。
(四)高新技术项目推介
1、参加区团组织的高新技术项目推介活动,从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我市7个开发区中筛选有引资需求的高科技项目向境内外投资商推介。具体任务: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3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邕宁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仙葫经济开发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各1项。
2、邀请区外高校、院所组织最新的科研成果向我市企业推介,加快我市企业的二次创业,促进最新科研成果的吸收。
(五)合作项目签约
组织参加自治区在第六届深圳高交会成交的项目集中进行签约。进一步推动我市各部门、各单位更广泛地开展技术合作、技术贸易洽谈等活动,我市拟组织20项左右签约总金额13.5亿元以上的科技经贸合作项目参加自治区代表团举办的科技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签约任务安排如下:
高新区签约金额4.5亿以上(其中与世界500强企业签约2项以上);七县五城区签约金额各5000万元(其中马山县1000万元)以上;经济开发区、华侨投资区签约金额各1亿元,壮宁、振宁公司签约金额各7000万元以上。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签约项目洽谈、落实工作,并于9月22日前把签约项目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负责对各任务责任单位的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汇总上报市政府和自治区筹备办。
(六)到深交所参观交流
组织我市部分企业随区团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参观学习、交流、开拓视野,疏通上市融资渠道。
(七)项目采集
组织项目采集小组到高交会各有关场所采集符合我市需求的相关项目信息,建立“三引”数据库,为我市创新计划的实施提供更多的技术源、知识源。
二、工作机构
1、组成南宁市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代表团
团长:郑军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卫自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傅隆政: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先进: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秘书长:卫自光(兼)
成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1人)
市人大财经委(1人)
市政协(1人)
市政府办公厅(1人)
市科学技术局(5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人)
市经济委员会(1人)
市农业局(1人)
市财政局(1人)
市招商局(1人)
市南博办(1人)
南宁晚报社(1人)
南宁电视台(2人)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华侨投资区、振宁公司、壮宁公司各1名分管领导。
各县、区组织所属骨干企业各2家以上,高新区组织所属企业8家以上,其他开发区各组织所
属企业2家,壮宁公司、振宁公司各组织所属企业3家,部分其他企业。代表团的常设办事机
构设在市科技局。
三、前期工作安排
(一)成立筹备领导小组
组长:卫自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傅隆政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覃永武:市科技局副局长
古培康:市科技局副局长
韦仁秋: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科技局
联系人:刘小玉市场与成果科科长
电话:5533816
筹备领导小组下设:
综合部:负责整个代表团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及代表团交通、食宿安排等各项会务工作,由市科技局副局长覃永武、市科技局纪检组长韦仁秋、办公室副主任黄尚海牵头负责。展务部:负责有关展览、南宁市重点招商项目推介、产品推介(由市科技局刘小玉、南宁高新区牵头负责)。经贸活动部:负责组织科技经贸合作项目签约,组织参加专题项目对接洽谈活动(由市科技局庞达宏、林仁恭、陈燕平、南宁市高新区牵头负责)。宣传部:负责有关新闻发布、宣传报导、宣传广告等活动(由市科技局负责)设立第六届深圳高交会南宁市筹备办公室
主任:覃永武、古培康
成员: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南博办等相关人员组成。
联系人:刘小玉电话:5533816
高交会具体组织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共同筹备,筹备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四、参会费用
1、参会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2、广西展区采取统一设计布置,展板以灯箱形式体现,每块展板综合收费5000元(含展位
费、展板制作费、展台制作费等);
3、参观门票:50元/张(由市筹备办统一购买,联系电话:5533816)。
4、论坛门票:自行联系购买。
五、参展参会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
1、参加展览的项目要体现高、新、特、优,体现广西一流水平或全国先进水平的高新产品和技术。重点组织有商业前景、有投资需求的项目,特别是当地需要投资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参展参会,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当地有投资意向的投资商参加洽谈交易。
2、跟踪前五届高交会签约项目落实项目,对实施成效较好的项目组织典型材料进行宣传,发动、动员企业参展参会,由科技中介机构为参加高交会的企业设计参展参会方案,并对企业的参展参会需求进行会前对接,在会期有针对性地进行合作洽谈。
3、参展项目、招商项目、招研项目必须经过包装,区筹备办将派出专家组协助企业进行项目包装,协助企业策划参展参会方案,力求通过会前对接使参展参会取得实效。
4、参加各种活动需填报不同的表格,以下所有表格《关于组团参加第六届深圳高交会的预通知》(南科发字〔2004〕39号)规定的时间寄送到区筹备办、市筹备办各一份。
●参加展览的项目请填写表1-《参展项目报告表》、表A5-《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表A9-《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会刊〉资料申报表》;
●参加商业配对活动的项目方请填写表A7-《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配对活动报告表》和表A5-《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投资方请填写表A7-《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配对活动报告表》和表A6-《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投资方登记表》;
●请各开发区,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于9月22日前将表一-《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产品奖申请表》、表二-《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成果转化精品奖申请表》填好报送区筹备办、市筹备办各一份。于9月22日请将表3-《企业参会代表报名表》、表4-《签约项目登记表》、表5-《参观门票预订表》填好报送区筹备办、市筹备办各一份。
7、南宁市代表团驻地:深圳金碧酒店(深圳市春风路3002号)。
8、县区和企业参会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各有关单位请于9月22日前将参会代表名单报送市筹备办。需随团统一住宿的代表,请与市筹备办联系。
9、各单位联络员请于2004年10月11日下午6:00前到会务组报到。
10、高交会期间有穿梭巴士往返展馆,请各参会代表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前往。
11、我市参加本届高交会以各单位分散组织活动为主,请各有关单位将各自的活动安排于9月25日前告知市筹备办。
12、请各有关单位派专人负责本县区、本单位洽谈成交项目登记统计工作,成交项目登记统计要求真实可靠,必须填写表5-《项目洽谈统计表》、表6-《成交项目汇总表》,于每天19∶00前交会务组,不得缺漏。
13、高交会展览地点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展览中心(深圳会议展览中心)地址:中国深圳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
14、高交会网址:http://www.chtf.com
1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2004年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筹备办公室联系(市科技局市场与成果管理科),联系电话:5533816,传真:5533822,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嘉宾路1号市政府,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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