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利用外资与外贸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利用外资与外贸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利用外资与外贸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政办〔200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赛岐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今年各项经济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2006年全市利用外资验资口径:实际到资3000万美元;历史可比口径:合同外资13440万美元,实际到资12100万美元。外贸出口38000万美元。现将2006年全市利用外资与外贸出口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要立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大局,千方百计拓展对外引资和外贸出口通道,努力占领国际市场,在安排2006年外经贸目标任务时,必须与市确定的指标保持衔接,各县(市、区)要建立利用外资与外贸出口的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市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2006年宁德市利用外资任务分解表
2.2006年宁德市外贸出口任务分解表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2006年宁德市利用外资任务分解表
金额单位:万美元
单位
历史可比口径
验资口径
合同外资
实际到资
实际到资
合计
13440
12100
3000
蕉城区
1400
1210
300
福安市
(含赛岐开发区)
2570
2180
650
福鼎市
2185
2035
550
霞浦县
2185
1925
550
古田县
990
935
300
屏南县
390
360
100
寿宁县
390
360
100
周宁县
390
360
100
柘荣县
390
360
80
东侨开发区
1275
1200
150
市直
1275
1175
120
附件2
2006年宁德市外贸出口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美元
县市区
05年任务
06年任务
备注
合计
30400
38000
蕉城区
3700
4000
福安市
17000
21500
含赛岐
福鼎市
1800
2800
霞浦
580
1000
古田
1400
1200
屏南
1100
1000
周宁
100
200
寿宁
650
900
柘荣
190
200
东侨
180
1000
市直
3700
4200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