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三门峡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三门峡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三门峡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6〕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三门峡分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三门峡分团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06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市举行,根据《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组委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参加2006年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织筹备方案〉的通知》(豫高交〔2006〕1号)精神,我市组成河南省代表团三门峡分团参加本届高交会。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参会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科教兴市战略为指导,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积极利用高交会国际平台,充分展示我市高新技术最新成果,利用各种机会主动与国内外客商洽谈,搞好商业配对活动和创业型企业投资洽谈活动,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做好高新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参会内容、原则、对象及方式
(一)参会内容:高新技术成果展示、项目配对洽谈以及与投资商洽谈。
(二)参会原则:政府组织引导,企业、单位自愿参加,自由选择相关活动。
(三)参会对象: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需求及有项目招商需求和信息交流需求的企业单位。
(四)参会方式:参展企业通过各县(市、区)报名参加。
三、参展项目
(一)国家863计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火炬计划、科研成果推广计划等国家计划或地方计划项目。
(二)企业、院校等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
(三)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好且权属清晰的技术项目。
(四)传统行业改造中所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
四、组织领导
三门峡分团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及参展和配对洽谈项目单位组成,副市长张君贵同志任团长。分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参会筹备工作。
五、主要活动
(一)10月12日:高交会开始。
(二)10月13日:省代表团新闻发布会和项目签约仪式。
(三)10月14-15日:拟组织召开生物、医药、化工企业项目对接洽谈会。
(四)10月13-15日:高新技术论坛。
(五)10月13-16日:项目配对活动。
(六)10月17日:高交会闭幕式。
六、工作进度
(一)2006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完成项目收集、整理、编制及上报工作,并同时上报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二)2006年9月5日:市商务局完成全市参展项目整理、编制及上报工作,确定我市参展企业和商品。
(三)2006年9月10日前:市商务局将布展方案提交三门峡分团审定,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布展工作。
(四)2006年10月11日前:办理相关证照,按期组织参会。
七、布展及费用
布展由全省统一设计,整体布展,参展费用采取企业自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方式,政府补贴主要用于布展和代表团公共费用。每个参展单位需缴纳参展费用3500元,用于展位租赁和布置。具体筹备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联系人:郭睢学,联系电话:268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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