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果政办〔2008〕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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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果政办〔2008〕109号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州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品牌建设机制,实现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最终目标,州工商局制定了《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执行。
附: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08]39号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州的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紧紧围绕省委十一次党代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树立“品牌兴州、品牌强州”的思想,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创建品牌、经营品牌、提升品牌和延伸品牌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品牌建设机制,实现我州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现就推进我州品牌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商标战略的发展思路
以“实施商标战略、振兴果洛经济”为奋斗目标,牢固树立“创一个名牌、兴一个企业、富一方经济”的观念,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品牌建设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争创品牌,相关部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引导和帮助企业正确地实施商标战略,以注册商标量的增长、质的提高为基础,争创全国驰名、青海著名、知名和好商标为依托,努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建立健全商标监管机制,强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树立“我用商标竞争、商标为我盈利”和“积极注册、合法使用、自觉维护”的思路,把商标运作和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的主线,把培育和打造一个成功的驰名和著名商标作为企业经营的重要目标,努力提升商标信誉,充分利用商标策略,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经济实力。
二、实施商标战略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任务,依托特色优势,推进品牌战略
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是一项系统而繁杂的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工商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实施商标战略,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职责,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争创高知名度商标的同时,各级政府要依托本地特色优势,把推进品牌战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做好服务。各县、乡政府要加强协调,加大对各类商标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认识品牌在市场开发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通过下达指标的方式,让企业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单位法人等积极抢注商标。同时,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紧紧围绕果洛实际,把强化品牌意识、宣传品牌效应、树立品牌形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帮助企业认识和重视商标的重要作用,不失时机地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注重高原特色品牌的培育、发展和保护工作,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特别是各县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和引导品牌发展,金融机构在信贷上予以重点倾斜,执行基准利率,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的各类政策性基金。工商部门要把开展争创“全国驰名、青海著名;地区知名和县域好商标”活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积极改善商标发展外部环境,建立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户籍跟踪服务机制,加强农牧副土特产品、服务行业、知名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个体经济领域的商标注册工作,努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
(二)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政府要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帮助企业争创名牌。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重视商标、培育品牌、争创名牌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商标知识,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对商标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制定扶持发展名优品牌的优惠政策,设立推进品牌发展的专项基金。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提高对商标重要性的认识,依法规范商标的使用行为,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积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
要立足于果洛实际,围绕特色做文章,力求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力求注册商标总量取得新突破;二是力求特色产品的商标注册取得新突破;三是力求旅游业商标注册取得新突破;四是力求商标知名度取得新突破。
(四)强化指导,不断提高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
一是加大对注册商标的跟踪服务,重点培育5个具有青海高原特色、发展前景广阔、规模大、效益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积极争创驰名商标。选出2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商标作为争创著名商标的对象,进行重点培育。二是加大对培育商标的跟踪指导,不搞终生制。做好每年一次的县域好商标评定,两年一次的州(地、市)知名商标评定和三年一次的青海省著名商标的评选认定工作。同时,通过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方法争创名优商标。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品牌、技术、资本和人才等优势,打破行业和区域界限,进行资产重组和优势互补。四是引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商标设计、管理、使用和保护工作,努力使商标在企业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一要积极实施地方名优品牌保护工程,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协作机制,引导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商标进行保护。二要督促企业适时扩大商标相关类别的注册。三要不断改革监管方式和方法,把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同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系统内部的严格执法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结合起来,把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同争取新闻媒体的舆论支持结合起来,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商标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四要扎实开展“普查商标进万家”、“查假冒、保品牌”、“服务千家企业、培育千件商标”知识宣传月活动、“反侵权”、“打假冒”、“保品牌”为主题的专项执法活动。将小商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及仓库、名牌商品专卖店、超市、大型商场列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驰名、著名商标及奥标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品牌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一,企业要把商标的运用和管理纳入资产管理,在编制年度报表时,注意测算和评估商标带来的效益和商标价值的变动情况。
第二,企业要正确使用和宣传商标,在商品的包装、使用说明书、交易文书、经营场所、服务工具等醒目位置突出标明自己的商标;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务活动中重点推介商标,从不断强化商标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第三,要把商标运作和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的主线,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广告宣传、产品开发、市场维护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商标管理、使用和保护制度,从商标的印制、使用、出入库、广告宣传、产品开发等方面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
第四,要树立品牌意识,提升品牌形象,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售后服务,维护好商标信誉和品牌形象,用品牌产品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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