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贺政办发〔2010〕134号
颁布日期:2010-08-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0〕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方案》已经贺州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贺州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09〕3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0〕106号)以及全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会议精神,为提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质量水平,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质量兴贺战略,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质量兴贺战略的重要意义

质量问题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多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精神,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深入开展质量兴贺活动,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标准化、计量等质量基础工作日益巩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目前我市质量状况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主要体现在质量意识还不够强,质量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质量整体水平不高,质量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质量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增大。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已经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对于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实力、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贺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紧紧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有利时机,立足以质取胜,大力实施质量兴贺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为主体,以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名牌战略为载体,着力加强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强化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市场竞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资源能源、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基础保障功能,夯实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质量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

三、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全国前列,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培育中国名牌产品1~2个,广西名牌产品1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3个,中国驰名商标2~3件,广西著名商标10件。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每年新创自治区优质工程1~2个。机关行政服务、现代物流、旅游、商贸、金融、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生态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95吨标准煤,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2.04吨标准煤,工业重复用水率达到7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优良水平。质量指数排序进入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到2020年,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和产业、企业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内国际竞争需要,重点领域的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与环境质量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相适应,质量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质量兴贺、质量兴县(区、管理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

(1)全面开展质量兴贺、兴县(区、管理区)活动,推动区域经济振兴。

已经开展活动的县(区、管理区),要补充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将质量兴县(区、管理区)工作引向深入。尚未开展质量兴县(区、管理区)活动的县(区、管理区),要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各项政策措施,明确质量振兴目标、步骤、措施,全面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质量兴贺的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区、管理区)开展质量兴县(区、管理区)活动。全市要在2010年底前全面铺开该项工作。各行各业都要根据质量兴贺的要求全面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市、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负责落实)

(2)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在质量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落实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制定我市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质量发展中长期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质量兴贺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把质量工作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名优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管理和监督,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提升质量,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

(4)全面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出厂产品全部合格,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夯实计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促进质量改进、节能降耗工作。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优化产品结构的目标,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联盟、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化基地,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

2.大力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加强优势特色产业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建立健全有色金属冶炼、林产、电力、电子、农产品、石材、重钙粉体、医药制造等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优势特色产业的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100%。争取在贺州组建重质碳酸钙等行业的广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导或参与化工、食品、轻工等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西地方标准的制(修)订5项以上,制定发布市级地方标准1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林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2)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从原料验收、生产加工、包装贮运到销售消费全过程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配合国家、自治区开展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卫生限量、品质分析测试技术与方法等基础性标准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全过程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对餐饮业、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出口食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力度,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力争参与制(修)定广西食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2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质监局、科技局、农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

(3)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优质、特色、生态农产品为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动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标准的实施。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加强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的技术攻关,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加快农产品产地认证和质量认证进程,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力争参与制(修)订广西农业地方标准5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科技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局)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建筑、道路、水利等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质监局、交通运输局、水电局)

(5)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快实施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地方标准,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店、示范企业、示范一条街活动,用标准化手段提升服务业综合服务功能。抓紧制定覆盖机关行政服务、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文化、会展、商贸、医疗卫生、交通、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力争参与制定服务业广西地方标准2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质监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局、旅游局、金融办、邮政局)

(6)建立健全标准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全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信息、检测以及预警系统,加强对发达国家,特别是东盟各国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等标准信息的收集、跟踪、分析和研究,对我市主要进出口产品可能遭遇到的贸易技术壁垒进行及时预警通报,强化标准化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广西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

(7)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生态与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生态与环境质量标准,并加快推进实施。积极参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标准、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标准的研究制订。加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排放限量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及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积极参与高效节能新技术、甘蔗生产燃料乙醇、新产品、水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关键技术、节水、节材、废弃物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等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石漠化治理、生态农业、农村户用沼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力争参与制定节约资源广西地方标准2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质监局、科技局、国土局、住建委、林业局、农业局、水电局)

3.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农产品、服务业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鼓励优势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优质工程,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充分利用优势农林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发展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名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在现代物流、旅游、商贸、金融、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推进服务业的品牌化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名牌,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大型名牌服务企业集团,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委、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统计局、广西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

4.大力加强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做好科学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围绕有色金属冶炼、林产、电力、电子、农产品、医药制药、石材(重钙粉体)、民族医药等我市支柱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对我市现有的产品质量检验、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重点打造广西电子铝产品质检中心、昭平县茶叶检测中心,在技术标准研究和制定、质量安全检测、新产品设计和研发、产品认证、生产许可、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信息预警和破除、品牌培育、健康危害评价和风险评估、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技术服务,努力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保障公共安全、引领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建立涉及节能减排的计量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强化企业自检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西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

5.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1)加快推进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服务大众,引导消费。建立和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上级要求,建立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质量诚信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机关行政效能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强化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引入ISO9001标准的质量管理理念、质量改进方法、质量管理思想进行机关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监察局、绩效办,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6.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区域、行业总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要建立健全以质量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住建委、环保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西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

7.大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重点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等认证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的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疫情疫病监控体系,防止动植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合格商品传入传出。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和国外技术贸易性措施数据库,加大对进出口商品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漏检行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信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西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委、水电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安监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8.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水电、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抓好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等住宅工程质量,着重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制度(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监管和检测,确保建筑、道路、水利等工程质量。(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电局、质监局、环保局、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房产局)。

9.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服务质量,使服务业尽快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富民强市的重要渠道和促进我市对外开放的窗口。现代物流业要积极进行物流技术标准化建设,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在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制定我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地方标准,推进我市旅游业与国际接轨,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酒店业要通过开展分等定级等措施,提高酒店服务质量。电信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信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通信质量,做到计量准确、服务至上、顾客满意。商贸流通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建设,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塑造诚信经商的良好形象。金融业要从建立服务标准化入手,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保险业要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增加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供给,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三农”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不断满足日益扩大的保险市场的需求,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体制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培训教育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对人员素质培训和再教育的服务质量体系规范,要针对素质教育建立绿色服务标准。医疗卫生部门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就医和医疗保健需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质监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人社局、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旅游局、金融办、邮政局)。

10.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大力提高水利、林业工程质量,以改善大气和水质状况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建立一批林业标准化示范区,抓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提高用水效率,初步建立起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城市。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全市农村人口基本达到饮水安全标准。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重污染行业的清理整顿,加快污染企业的关闭淘汰工作,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控制扬尘污染,加强重点水源监控,推进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制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大能源类、节能类、替代能源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建立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标准、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空气、水质、土壤质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质监局)

11.实行市长质量奖励制度。

制定《贺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及市长质量奖评分标准指南和评审实施细则,对在质量兴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力争2011年年底前启动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

12.加快质量法制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按照有关立法机关的要求,积极参与《广西名牌产品保护条例》、《广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广西举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当年的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牵头单位: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

13.加强质量人才建设。

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适应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培养一批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领域、卫生学评价和风险评估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在国家职(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指导下,对直接从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检验人员,实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师职业准入制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

14.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积极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质量文化。加强质量教育,引导企业开展全员质量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理念。加强质量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配合单位:质量兴贺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分两步走,即分近期目标实施阶段和中远期目标实施阶段。

(一)近期目标实施阶段(2010年7月—2015年12月)

1.启动阶段(2010年7月—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实施启动质量兴贺战略。质量兴贺领导小组要按计划出台一系列质量兴贺战略的配套文件,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质量兴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质量兴贺战略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加大质量兴贺战略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全面推动,初步建立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

2.实施阶段(2010年8月—2015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质量兴贺战略。质量兴贺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不断完善,确保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运转。广大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各级各部门对质量兴贺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报告实施进展情况。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大力推动实施质量兴贺战略。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3.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各级各部门对质量兴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工作措施。

(二)中远期目标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20年12月)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中远期实施方案,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和产业、企业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内国际竞争需要,重点领域的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与环境质量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相适应,质量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质监局、工信委、农业局、卫生局、住建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工业产品质量组、农产品质量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组、工程质量组、服务质量组和生态质量组等七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市质监局、工信委、农业局、卫生局、住建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牵头负责。

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参照市模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企业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出厂产品合格,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计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要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论证。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等活动。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进步,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

(三)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小组成员会议,对质量兴贺战略实施情况进行效能评估,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贺州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要求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调整质量兴贺战略规划和远景目标,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小组协调会议,研究落实市政府和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对需要部门联动的工作进行协调;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日常工作,布置具体工作,协商有关事宜,提出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办好工作简报,通报工作情况。各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

(四)强化宣传,及时通报信息。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质量兴贺战略的进展情况和有关涉及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信息。各部门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部门与实施质量兴贺战略有关的数据和指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发布反映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与环境质量的质量报告、反映全市质量状况的质量指数;各单位每年按规划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对发生在我市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质量信息,各有关部门要依职责自行对外及时发布。在市政府及各部门网站开设质量兴贺网页(专栏),披露重大质量信息。

(五)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实行年度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评办法。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市人民政府对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成绩突出、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实施质量兴贺战略目标分解表

附件

实施质量兴贺战略目标分解表

序号

主要目标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到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市质监局、工信委

市农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2

通过检验检疫部门的科学监管,保证出口和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处于我市同行业的最好水平,从而保障我市出口产品的安全质量。

广西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

市工信委、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

3

到2015年,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

市质监局

市工信委、科技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4

到2015年,培育中国名牌产品1~2个,广西名牌产品15个,地理标志产品1~2个。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广西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

市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5

到2015年,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3件,广西著名商标10件。

市工商局

市工信委、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6

到2015年,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每年新创自治区优质工程1~2个。

市住建委

市交通运输局、水电局

7

到2015年,机关行政服务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市监察局、绩效办

市各有关部门

8

到2015年,现代物流、旅游、商贸、金融、交通、通信、医疗卫生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委、质监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人社局、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旅游局、金融办、邮政局

9

到2015年,生态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95吨标准煤,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2.04吨标准煤,工业重复用水率达到7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优良水平。

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市国土局、水电局、统计局

10

到2015年,质量指数排序进入全区平均水平以上。

市统计局、质监局

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委、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11

到2020年,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和产业、企业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内国际竞争需要,重点领域的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与环境质量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相适应,质量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委、农业局、卫生局

市实施质量兴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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