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奥运圣火 创优美环境”活动安排》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奥运圣火 创优美环境”活动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08]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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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奥运圣火创优美环境”活动安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69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迎奥运圣火创优美环境”活动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安排,加强领导,制定措施,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创优美环境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提升和打造戈壁明珠城市的新形象。
附件:迎奥运圣火创优美环境”活动安排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迎奥运圣火创优美环境”活动安排
举世瞩目的第29届北京奥运圣火将在我市传递,酒钢公司、四0四总公司50年厂庆活动也将在8月份举行。这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几件重大盛事,是提升我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城市发展的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此,要抓住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城市管理,创造优美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构建和谐嘉峪关,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按照“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标准,限期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整治活动,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奥运火炬传递,为酒钢公司、四0四总公司50年厂庆活动创造优美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此次整治活动的主要任务是:
1、督促协调沿街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规范市场商户和临时摊点的经营管理,延长临街门店的营业时间;
3、实施公共场所图案立体绿化,督促沿街单位完成门前摆放鲜花的任务;
4、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清除卫生死角;
5、规范城市公交秩序,设置完善公交站牌标识;
6、对全市各类广告、灯箱、门牌和企业标识进行整治规范;
7、按时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8、完成路灯改造工程,对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实施亮化;
9、规范建筑施工场地管理,做到“文明、整洁、安全”;
10、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确保各类设施完好。
具体任务分设14个工作组,负责整治落实的各项工作。
1、“门前三包”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负责全市,特别是主要道路两侧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②督促检查商业门点的亮化。
由城区办主任刘鹏任组长,政协学习文史委副主任曹善忠、水务局纪检组长田瑞任副组长。
2、临街经营门点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督促检查新华路、迎宾路、和诚路、雄关广场周边临街商业门店设置完善亮化设施,做到门牌标志明显;
②店容店貌和店内商品摆放整洁;
③6月1日-10月15日临街经营门店营业时间延长到晚上22:30。
由工商局局长程康年任组长,副局长田福任副组长。
3、市场及市场环境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规范摆摊设点和商业门点经营管理。重点规范城市主次街道两侧及临街小巷道周围摆摊设点经营活动,实行指定区域,划分范围,规范管理,彻底取缔乱摆摊点经营和门外经营现象;
②在市场附近的摊点,由市场管理中心负责接纳,进入市场统一进行管理。在小区附近的摊点,由规划局在各责任小区内划定临时摆摊点,市房管局、酒钢德力源公司、各物业公司配合接纳临时经营户,各经营户由城区办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
③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夜市的秩序、环境和卫生。按照“划行归市、划区经营”的要求,对市场内乱摆乱放的问题进行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占用通道经营的问题,保持市场整体容貌整洁有序。
由市场管理中心主任赵录德任组长,市建设局城建管理监察支队队长张韶武任副组长。
4、园林绿化美化组
主要任务是:①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图案绿化、立体绿化,督促沿街各单位完成在门前摆放10.5万盆鲜花的任务;
②重点对公共场所、传递路段进行园林绿化布景装饰;
③对东湖、迎宾湖、广场的设施进行维护更新并对东湖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保洁;
④加强传递路段沿线的绿化管护,做好道路两侧树木的修剪、整型工作。
由园林局副局长刘斌任组长,商务局副局长张建华、发改委纪检组长谭春燕、市委宣传部国教办副主任王向红任副组长。
5、环境卫生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加大对城区卫生的清扫、保洁、清运和公厕的监督管理力度;
②清除建成区的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垃圾斗、垃圾桶的生活垃圾,并对已破损的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及时进行更换、维修及刷漆更新;
③做好道路日常洒水工作。
由环卫局局长李建军任组长,副局长邱金玉任副组长。
6、公共交通秩序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设置完善明显的站牌指示标志;
②对临街店外修车行为进行整治;公交、中巴车和出租车在正常营运期间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型完好;
③车内整洁、卫生、无异味;
④车座套必须齐全完好、铺垫平整、洁净无污渍;
⑤司乘人员衣帽要整洁、仪容端庄,经营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不准抢客拉客、不准绕客揽客、不准涂改标志、不准欺骗旅客、不准无礼待客;
⑥公交、中巴车要按站点上下乘客。
由交通局局长徐红岩任组长,运管局副局长左青云任副组长。
7、户外广告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规范广告牌匾和非法广告管理。按照《嘉峪关市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对全市各路段的建筑物及公共场所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橱窗、灯箱、彩旗、条幅、充气物、实物造型等形式的广告以及单位、商业网点设置的门牌和企业标识进行整治;
②对在建筑物、市政设施及树木上乱贴、乱喷涂的各类非法广告以及利用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进行整治;
③严格执行一店一牌制,以建筑物为单位,牌匾标识统一尺寸,临街建筑物门、窗玻璃不允许粘贴广告或宣传性字画;
④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要按广告设置规划统一设计制作牌匾标识。
由建设局副局长、园林局局长李永怀任组长,建设局科长胡思余任副组长。
8、重点项目实施组
建设局局长张成东任组长,根据重点项目分为5个工作组:
①李永怀负责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项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6月2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②曾俊礼负责气象塔项目,要求按照气象塔项目实施方案,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③曾俊礼负责新文路桥项目,要求按照新文路桥项目实施方案,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④张成东负责大剧院周边环境整治,要求按照大剧院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7月20日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⑤赵宝毅负责城市博物馆项目,要求按照城市博物馆实施方案,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9、亮化组
主要任务是:①6月20日前完成新华路、迎宾路、五一路等路灯改造工程;
②对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实施楼体亮化,具体亮化方案可由产权单位自行委托设计,也可由建设局统一委托设计,通过评审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楼体的亮化任务,做到大型建筑物楼体要亮化、小型建筑物门牌标识、灯箱要亮化。
由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曾俊礼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冯志民、粮食局副局长闵海生、财政局副调研员朱秀萍、建设局科长张翔任副组长。
10、施工现场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规范建筑施工场地的管理。按照《嘉峪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统一围挡作业,规范渣土垃圾运输,严禁抛洒遗漏,施工废水不外溢,施工沙土、材料堆放整齐,避免施工扬尘污染;
②督促酒钢房地产公司和市房管局,对所管辖的建设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检查整治,其他项目由市建设局按要求进行检查整治。
由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曾俊礼任组长,建设局科长白勇、宋文君任副组长。
11、公用设施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检查、监督,及时更换、维修破损的设施,保证各类市政设施完好;
②对城市各类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破损的路面、道牙石,以及人行小桥、广告灯箱、候车站点座椅、站牌、交通指示标志,广场、游园设置的各类路灯、投光灯、景观灯和其他灯具,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按照组委会的要求架设临时设置的灯具,在奥运圣火传递期间保证亮灯率不低于99%;
③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管线、井圈井盖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通知产权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和更新。
由建设局副局长、园林局局长李永怀任组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主任崔国英任副组长。
12、工程设施维修组
主要任务是:①对各小组上报需要维修的设施、房屋等进行及时维修;
②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破损塌陷路面及其附属的道牙石、管块、护坡、进行维修;
③对乱喷、乱涂、乱张贴的小广告进行粉刷,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
④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
⑤对临街房屋进行修缮和粉刷;
⑥对各类井圈井盖进行更换;
⑦对树沟内的垃圾进行清理。
由建设局副局长、园林局局长李永怀任组长,建设局科长黄焕琴任副组长。
13、峪泉镇和文化景区周边环境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对景区道路的道牙石、管块、护坡进行检查整治;
②对树沟内垃圾、卫生死角进行清理;
③对临景区居民点、商业门点店外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整治。
由郊区办主任、农林局局长王铁任组长,峪泉镇党委书记安维国、文化景区管委会主任冯庆、建设局科长李致成任副组长。
14、综合整治组
主要任务是:①对各组整治范围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附属的道牙石、管块、护坡、井圈井盖进行检查;
②对乱喷乱涂的小广告、树沟内垃圾、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的亮化进行检查整治;
③对临街店外经营,建筑物门、窗玻璃粘贴广告或宣传性字画、条幅、牌匾画面污损、破损、设置不整齐的进行整治;
④对乱摆摊设点的行为进行清理,对旧建筑物进行粉刷。
由建设局局长张成东任组长,环卫局副局长赵昌元、运管局副局长张固生任副组长。根据不同路段设置16个工作组,分别由建设局的有关科长负责。
三、活动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2008年5月20日至6月28日。各部门和各工作组要细化活动方案,确立整治重点,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全面落实活动方案的各项整治任务,在6月25日前各整治组工作要取得阶段性成果,使市容市貌、园林绿化、交通秩序等方面有明显提高。第二阶段:2008年7月1日至8月15日。各部门和各工作组要巩固提高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各项整治活动高标准落实到位,为酒钢公司、四0四总公司50年厂庆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几项重大活动的举行,是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次好机会,也是向外界展示我市“戈壁明珠城”的一次难得机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工作中。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迎奥运圣火、创优美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祁永安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孟雅奇,市建设局局长张成东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建设局、园林局、城区办、郊区办、交通局、环卫局、工商局、市场管理中心、规划局、运管局、文化景区管委会、峪泉镇、铁路车务段、酒钢德力源公司、酒钢房地产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张成东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有关单位抽调的领导干部要各负其责,集中精力,敢于负责,敢于解决问题,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按要求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市级各部门和在嘉单位要带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带头实施楼体亮化,带头落实门前美化。同时,市级各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门前三包”、环境整治和美化工作负起责任,进行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在整治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搞好配合,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动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标准,提升形象。有关单位和各整治组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通过这次集中整治,要使城市的环境面貌、绿化美化、市场秩序、广告牌匾、施工现场和公交秩序,有一个大的提高和转变,进一步提升和打造戈壁明珠城市的新形象。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领导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奖罚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在整治活动中,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市上计划在6月上旬组织一次检查。同时,还将邀请市政协的领导和委员,不定期的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和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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