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文号:商政办发〔2007〕56号
颁布日期:2007-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政办发〔2007〕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5月9日全市安全生产暨森林防火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迎接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分析形势,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三排查、三落实”等工作,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但进入5月份以来,个别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出现反弹,5月3日,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坑发生一起片帮事故,死亡2人;5月4日,洛南县三要镇龙山村碾子沟铁矿发生一起非法偷采矿石案,致3人窒息死亡;5月10日,商南县党马乡瓜山村一个体司机驾驶货运工具车(陕AK0400)搭载14人,从青山乡驶往县城途经甘露沟时不慎翻入沟内,致1人轻伤,12人轻微擦伤。这些事故的接连发生暴露出了我市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近期,将召开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看紧盯牢,严防死守,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以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消除道路交通运输中人、车、路、站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大对道路交通多发路段、水毁路段的治理修复和警示标志的设立;严格查处货车、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非客运车辆载人以及酒后驾驶等问题,严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对全市所有的矿山企业包括各类采石场、砖瓦厂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证照不全以及以采代探、非法转让、一证多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资质管理,强化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坚持“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以“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检查为重点,彻底排查和整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特别是以斜井、竖井提升、水害威胁的非煤矿山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井下提升系统、防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全面排查尾矿库的设计、建设、使用等是否规范合法,排洪系统、防汛预案、防汛物资、人员等是否完善到位,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营;排查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规范开采,严禁采用硐室爆破。

(三)危险化学品、民爆、烟爆安全。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生产、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整治检查,查管理,查制度,查责任落实,查隐患整改,坚决打击民爆、烟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净化民爆、烟爆市场。

(四)建筑施工场所安全。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窗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突出抓好大型购物商场、宾馆、饭店、学校、网吧、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安全措施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为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从5月14日开始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本次检查,按照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5月14日至5月20日,为行业和县区督查检查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迅速对各自辖区和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和人员,积极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坚决防止只安排、不检查,或查而不改等情况发生,保证做到检查工作有方案、有领导、有措施、有落实,切实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从5月21日至5月25日,为市政府综合督查抽查阶段。市上成立8个督查组,分别开展督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监察局、文化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第二组: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商务局、水务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商州区。

第三组:由市工经局牵头,市农业局、乡企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洛南县。

第四组:由市城建局牵头,市广播电视局、供电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丹凤县。

第五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商南县。

第六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财政局、气象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山阳县。

第七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卫生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镇安县。

第八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消防支队参加,负责督查检查柞水县。

第三阶段从5月26日至5月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检查情况,认真总结,寻找差距,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辖区和行业的安全稳定。

这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是市委、市政府为扭转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而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期间开展的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抽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绝不能留下空白面和死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搞好大检查。

(二)市公安、交警、工经、城建、质监、交通、安监、国土等牵头部门要各抽调一名县级领导、2名业务骨干,于5月21日前分赴各自联系的县区和单位开展督查工作。

(三)要深入细致地开展督查检查工作,要深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线,决不可走马观花,浮而不入。对检查工作不负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整治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督查检查组的车辆由牵头单位负责安排。

市政府将于6月5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汇报会,请各督查检查组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于6月2日前送市安委办(市安监局)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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