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发〔2007〕233号
颁布日期:2007-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第三次专项整治现场会和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和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提高我市产品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坚持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当前,要防止和克服“小成即满”、松懈麻痹和疲劳厌战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项整治精神上来,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十七大的具体行动不断引向深入。行动迟缓、发展不平衡的县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迎头赶上。

二、明确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迫,任务依然艰巨,进入了攻坚克难和巩固提高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必须明确方向,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标本兼治,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巩固提高,坚决完成专项整治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进一步加快专项整治行动的步伐,保证按时完成整治任务。一要继续抓好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要加大推进力度,切实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消除整治盲区,不留监管死角;二要加强监督检查,要组织人员,通过巡查、回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保证整治已经取得的成果不反复、不回弹;三是对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方,要强化督查,明确责任,重点督办,确保我市9个100%的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㈡进一步突出整治难点和薄弱环节。食品小作坊、饮食小摊点等是整治难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了进展,但目前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强化监管,杜绝食品小作坊、饮食小摊点无证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领导小组《关于整治和规范食品小摊点、食品生产小作坊和乡镇屠宰点的意见》要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把食品小作坊、饮食小摊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成效。同时,必须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把小作坊、小摊点的整治作为明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㈢更加重视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标本兼治,方可实现长治久安。现阶段的关键是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突击行动变为长远行为,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要围绕9个100%的整治要求,贯彻“标本兼治”方针,加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要实现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我市产品总体水平相结合,加强执法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治理整顿与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一要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责任分工明确、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二要全面规范和推行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和实行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市、销毁、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生猪进厂验收制度、产品质量检验体系和质量承诺书制度等;三要建立许可审查、监督抽查、日常执法的信息互通机制,提高证后监管水平;建立执法打假、无证查处、质量预警的联运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建立质量档案动态管理机制,利用质量档案指导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建立打击、整治、规范有机结合的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机制,提高对重点地区的质量监管水平;四要加快食品卫生标准、农药残留量标准和生猪、牛羊屠宰环节相关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五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红黑榜”制度、信息发布机制,举报投诉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六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网络。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基层监管网络,部门之间、部门与基层政府之间有比较通畅的沟通协作渠道,要充分发挥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的积极作用,完善监管体系。七要边整治边总结,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把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加以总结提炼,使之成为日常工作制度,及时上升到长效机制建设上,形成可以管长远的政策规范,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持久永续发展。

三、强化责任,抓好整治验收

专项整治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这次专项整治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通过验收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增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提高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及时发现纠正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农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6个牵头监管部门,要在本系统、本行业中自上而下落实责任,确保100%完成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专项整治进行验收,形成报告,报送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县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务实的态度对待验收工作,防止走形式,弄虚作假。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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