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不再承担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不再承担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食监一〔2014〕84号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撤销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资质的请示》(辽食药监协〔2014〕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鉴于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品相关检验人员已全部划拨至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决定从即日起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不再承担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4年4月24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