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英驻芜领事署旧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424号
颁布日期:2015-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芜湖市英驻芜领事署旧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424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批准芜湖市英驻芜领事署旧址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皖文物保〔2014〕13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英驻芜领事署旧址保护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论述不充分,暂不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对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文物保存现状描述以及存在问题。

(二)规划大纲与保护对象的保护需求应一致。

(三)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计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和估算规划经费。

三、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试行)和上述意见对规划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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