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博物院北齐菩萨立像等29件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山西博物院北齐菩萨立像等29件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890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山西博物院北齐菩萨立像等29件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16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保护修复过程中应加强分析检测,针对不同质地、不同病害的文物,细化保护修复措施;表面渗透加固、清洗应选用成熟的材料,并开展先期试验后方可应用;粘接前应先对粘接面进行过渡层处理,上述内容请你局核准后实施。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并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每年10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并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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