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的公示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的有关规定,经矿山企业申请、省厅推荐、专家评估,拟确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沟峪煤矿等242家单位为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宪海

电话:010-66558127

传真:010-66558129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302/P0201302284038369048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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