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卷《中国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卷《中国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教育部 | 文号:教办厅函[2013]8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卷《中国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国教育年鉴》是按年度向国内外发布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专业性年鉴,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做好教育工作的经验总结,是中国教育事业发展进程的真实记录。为做好《中国教育年鉴》2013卷的撰稿工作,现就撰稿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反映2012年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展现出的新风貌。
二、撰稿重点
本地区、本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加强改进党的建设,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强化优先发展,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深化改革,完善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权利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
三、撰稿要求
1.着重反映教育战线的大事、要事,选择最能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教育发展变化的历史性、标志性事件和创新成果进行撰写,注重资料信息的密集度和高质量,强化资料的价值性、实用性。
2.条目与栏目应层次清楚,条目标题应与内容一致,一事一题,条目内容应文字简约、结构合理、逻辑性强。
3.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日常事务和一般工作情况不要列入,行文应避免工作总结式的陈述,切忌八股式的堆砌。
4.文中数据应科学、准确,内容应与数据相符。
5.为避免稿件重复、内容交叉甚至矛盾的情况发生,各单位的稿件要由特约撰稿人初审,并由特约审稿人统审。
四、字数控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稿件字数请控制在10000字以内;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各高等学校稿件字数请控制在4000字以内;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稿件字数请控制在5000字以内。
五、撰稿格式
1.用word编辑,A4纸型,页码居于下端中央。
2.标题:一级标题用一号宋体字,二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
3.正文用小三号宋体,字形用“常规”,字间距用“标准”,行间距用“单倍行距”。
4.每个条目前空两格,条目名称置于[]括号内,括号内文字用黑体,括号与条目正文间空一个汉字的距离。
5.稿件须有撰稿人、审稿人署名及联系方式,并注明样书和稿酬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六、截稿日期
请各撰稿单位高度重视《中国教育年鉴》的编纂工作,加强对撰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稿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时交稿。截稿日期为2013年3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地址:100082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电话:010-822967508229675282296753
010-82296751(传真)
联系人:李挥13901357387
闫丽春15120095876
刘宁13021191888
宣传彩页联系人:宋薇邱宇
电话:010-52045661传真:010-52045660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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