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的单位、品牌和个人名单公示

颁布单位:民政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拟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的单位、品牌和个人名单公示

自2011年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窗口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涌现出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并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为引导和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经研究,民政部拟命名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等300个单位为“群众满意窗口”、“96156”北京市社区服务热线等300个品牌为“优质服务品牌”、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教育管理科科长王立红等300名个人为“优秀服务标兵”。同时,拟授予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等300个单位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现公示拟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的单位、品牌和个人名单,请社会各界予以评议。公示期为201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和建议,请发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或于6月25日—6月28日在工作时间(8:30—17:00)向驻民政部监察局反映,联系电话(010)58123386、58123377。

附件:拟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的单位、品牌和个人名单

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tzl/201206/20120600325243.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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