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垦[2013]25号
颁布日期:2013-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热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农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重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垦[2013]19号)精神,为夯实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发展基础,近期,在企业自愿申请、省级主管部门推荐确认基础上,经我部农垦局组织审查,确定北京首农物流有限公司等77个单位为2013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以下简称“创建单位”);确认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200个企业为继续开展追溯创建工作单位。现将名单公布(见附件),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一、强化工作指导,做好动态监管。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开展业务培训,落实创建任务,通过监管平台对创建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根据监管情况不定期对创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努力探索适合本垦(热)区特点的农产品生产信息记录、报送和监管有效模式。

二、规范监测行为,强化信息分析。各部级质检中心要加强与创建单位沟通,重点指导创建单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的管理,规范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创建单位及时整改。同时,要结合创建单位报送的信息,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析,为不断提高垦(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三、健全生产记录,确保真实完整。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培训,配置必要计算机网络设备,健全生产档案记录,及时做好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采集、录入、核对、上传等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为实现农产品生产质量追溯管理做出积极的努力。

附件:1.2013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名单

2.继续开展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工作单位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4月12日

附件:

2013(农办垦[2013]25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KJ/201304/P020130418523424942014.ceb

附件1.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KJ/201304/P020130418523425252315.doc

附件2.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KJ/201304/P0201304185234255680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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