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黄河流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黄河流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计201610号 ---|--- 颁布日期:2016-03-16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黄河流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农办计2016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黄河流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计[201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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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黄河流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农办计[2016]10号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报送<农业部黄河流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陕水字〔2015〕1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检测实验用房2020平方米,购置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极杆质谱仪等仪器设备55台(套)。核定概算21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1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3万元,预备费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684万元,地方配套420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务必每月3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截至上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并于建设期内每年7月3日和下年1月5日前分别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附件:1.农业部黄河流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概算核准表
2.农业部黄河流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表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1603/t20160321_5064711.htm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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