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质 [2012] 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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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办质[201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为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及党的“十八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相连,加上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这一段时期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早部署、早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全力以赴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加强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各地要在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对农产品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及时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种植业要抓好禁限用高毒农药的治理,严厉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畜牧业要突出“瘦肉精”整治,强化全程监管措施,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不断完善“瘦肉精”长效监管机制。渔业要抓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治理,加强排查和调查研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及时查处一批重大案件,切实解决部分地区、个别水产品种存在的突出问题。农资打假要在“秋收冬种”时期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办和曝光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的大案要案。
三、加大督导检查,落实好各项监管任务。各地要加大督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办规划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2]7号)文件要求。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控制禁限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普及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知识,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强化“检打联动”,按照法定职责及属地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坚决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快推进乡镇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既定的措施,确保年底前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抓紧完善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四、严格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地方和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安排好节日值班人员,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在加强对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的同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9月25日
附件:
农办质〔2012〕57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210/P020121012556912371979.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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