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欧登塞国际音乐剧院、韩国MOMZIT剧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2390号
颁布日期:2010-1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欧登塞国际音乐剧院、韩国MOMZIT剧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39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1779、180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艺总公司与上海话剧艺术中心共同邀请丹麦欧登塞国际音乐剧院一行10人,于2010年11月26日至28日到上海市演出话剧《水手之谜》;邀请韩国Momzit剧院一行3人,于2010年11月23日至24日到上海市演出哑剧《空手》。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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