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号:
颁布日期:2009-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八十二周年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一、广泛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中央对庆祝活动作出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队要结合庆祝活动,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全国军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在促进国家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军民强化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双拥光荣传统为主题,举办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和影视展播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艺创作和演出,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

二、着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军地相互支持与协作。各地各部队要紧密联系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引导广大军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旗帜鲜明地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建立健全军地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应急机制,针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完善防控预案和措施,军地合力把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广泛参与平安建设,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对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部队和地方要密切配合、果断处置,为各族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适应部队信息化建设和训练演习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战略高度,科学统筹社会资源做好拥军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驻军部队征求意见,针对信息化建设和训练演习需要地方支持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广泛开展“科技、信息进军营”活动,帮助部队培养科技人才、革新装备器材、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协助部队搞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改进信息化指挥手段。积极配合部队驻训、海训和演习,做好场地征用、海域清理、技术支持和物资保障等工作,形成部队练打仗、地方练支前的生动局面。有国庆阅兵任务部队的地区,要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帮助官兵解决训练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保障部队圆满完成受阅任务。

四、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扎实开展助民惠民活动。全军和武警部队要按照党和国家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主动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集中义务劳动日,援建国家和驻地重点工程项目,参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社会公益劳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帮扶捐赠活动,帮助灾区和贫困地区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驻西部地区部队要按照军委、总部关于军队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的决策部署,集中力量为当地群众办一至两件有影响的好事实事。根据夏季灾情险情的特点规律,做好重大社会和自然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有事能有效应对,坚决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认真抓好双拥政策法规落实。各地各部队要坚持以人为本,对广大军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地方要严格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对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部分伤残退役军人免费更换假肢和在乡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烈军属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军人和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部队要教育官兵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自觉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风俗习惯,并对官兵遵守群众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树立我军威武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军地要召开一次双拥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影响军民关系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沟通联系、密切感情,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要就地就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着重慰问边海防基层部队官兵、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各项活动要俭朴节约、务求实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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