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15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4日在绍兴召开,会期4天左右。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绍兴市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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